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春府通〔 * 〕 * 号
当前, (略) 于森林高火险时期,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略)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 (略)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 、禁火时间:森林高火险期,即每年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 * 级或以上时。
* 、禁火区域: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 * 米范围内。
* 、禁火期内,禁火范围内禁 (略) 为:
( * )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 * )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 *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 * )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 * )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 *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 * )其他容易引发森林 (略) 为。
* 、全市专职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 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 、各镇(街道)、农(林)场要立即成立森 (略) ,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 * 切野外用火,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的火源管控,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要指定专人监管。各级森林 (略) 、 (略) (略) 门要 (略) 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 、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 (略) 门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略) 门要依 (略) 理。
*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标语、宣传单张等媒体及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全市公职人 (略) 森林防火和宣传责任,教育和带动亲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和义务宣传的典范。
* 、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违反上述防火规定的,由市森林 (略) 在镇(街道)公安机关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 (略)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 (略) 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防火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
* 、本禁火令自发 (略) ,有效期 * 年。
特此通告。
(略) 市人民政府
* 年 * 月 * 日
春府通〔 * 〕 * 号
当前, (略) 于森林高火险时期,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略)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 (略)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 、禁火时间:森林高火险期,即每年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 * 级或以上时。
* 、禁火区域: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 * 米范围内。
* 、禁火期内,禁火范围内禁 (略) 为:
( * )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 * )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 *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 * )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 * )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 *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 * )其他容易引发森林 (略) 为。
* 、全市专职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 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 、各镇(街道)、农(林)场要立即成立森 (略) ,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 * 切野外用火,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的火源管控,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要指定专人监管。各级森林 (略) 、 (略) (略) 门要 (略) 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 、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 (略) 门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略) 门要依 (略) 理。
*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标语、宣传单张等媒体及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全市公职人 (略) 森林防火和宣传责任,教育和带动亲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和义务宣传的典范。
* 、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违反上述防火规定的,由市森林 (略) 在镇(街道)公安机关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 (略) 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 (略) 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防火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
* 、本禁火令自发 (略) ,有效期 * 年。
特此通告。
(略) 市人民政府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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