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 *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门、各直属机构:
《 (略) 省进 * 步加 (略) * 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 日
(略) 省进 * 步加 (略) *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 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 〕 * 号)精神,进 * 步加强全 (略) * 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 (略) 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 * )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力改革全省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坚持调结构、提素质、保稳定,加 (略) * 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夯实基础。
( * )主要目标。通过 * 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 * %以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 * 支素质较高、适应我省广大农村群众需要 (略) * 。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 * 体化管理,逐步 (略) 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深化全科医学服务内涵,向农民群众提供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 * 体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 、工作任务
( * )明 (略) * 职责。乡村医生(包 (略) 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医生,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 (略) 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 *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略) 至少应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服务人口在 * 人以 (略) ,按1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 点击查看>> (略) ,按2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 * 人口以 (略) ,按3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
( *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 (略)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新 (略)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配备的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略) 人才紧缺的农村地区,要重点妥善用好在我省正规招生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在边远贫困地区,确实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 (略) 的地方,县(市、区) (略) 政部门可以将立志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农村医学专业正规中专学历毕业生以劳动合同制 (略) ,依法按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规定程序 (略) 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 (略) (略) 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下工作;边远地区也可以由返聘的乡村医生带教,同时备考全国统 * 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 (略) 以5年为期限,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 * )规 (略) * 管理考核。
1. (略) 为监管。县 (略) 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 (略) * 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略) 要按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 (略) (略) 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略) 紧密型 * 体化管 (略) , (略) 进行财务收支统 * 管理; (略) 紧密型 * 体化管 (略) , (略) 指导其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及资产登记等工作。县 (略) 政部门 (略) 门制订财务管理专项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略) * 体化管 (略) 财务收支规范。
3.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在县 (略) 政部门的统 * 组织下, (略) 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学习培训和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和获得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 * )优 (略) * 机构。
1.鼓励学历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 年)》要求,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 (略) 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国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地财政可对其学费予以适当补助。
2.规范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略)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在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培训、基本公共 (略) 规范培训时,均应将乡村医生 (略) 。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家庭医 (略) 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略) 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 * )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由乡村医生 (略) 组成 (略) 向农村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可给予支持,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医疗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加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引导乡村医生为农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合理定价,收取费用。
( * )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1.规范乡村医生的人事管理。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 (略) (略) 机构编制标准》等相关规定,在现有编制控制数内,严格准入条件,落 (略) 工作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的编制。入编在岗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 (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年度工资核算形式,并按规定参 (略) 会保险, (略) 保待遇。
2.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省财政继续对经济欠发达地 (略) (略) 政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保 (略) 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可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方式 (略) 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具体补偿政策由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 * 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3. (略) 多渠道补偿政策。 (略) 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开展签约服 (略) ,对签约服务对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 (略) 执行 * 般诊疗费政策。各地要将符合条 (略) 纳入医 (略) 点医疗机构管理。在 * 年,各地要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略) 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略) 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 * )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纳 (略) 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 (略) 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 (略) 编制内管理、 (略) 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 * 年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乡村医生,鼓励各地根据本地 (略) 制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略) 人员紧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确有需要的, (略) 可按规定程序返聘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口碑好、身体健康状况好的 * 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继续执业5年。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予继续聘用。
( * )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1.规范 (略) 。 (略) 政村设置 (略) ( (略) 所在地原则上 (略) )。人口少于 * 人和服务半径距离在3 (略) 政村, (略) 政村联合 (略) 。对超出设置数 (略) ,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逐步退出机制,并明确其退出后不再享受政 (略) 的各项财政及其人员补贴政策。
2. (略) 建设。从 * 年起,力争在3—4年内 (略) 规范化建设。 (略) 房屋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服务人口增设服务面积。基本医疗设备 (略) 需硬件 * 并考虑配齐,要按照国家和省的 (略) 配备。各地要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 (略) 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建立统 * 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实 (略) (略) 统 * 的 (略) 方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进 * 步 (略) 建设的政府责任。各地 (略) 规范化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 (略) 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列入年度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充分利用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略) 建设用 (略) 政村村委会无偿提供。对公 (略) 实行紧密型镇村 * 体化管理, (略) 长担任法人代表,乡村医生人数按服务人口数合理配置。
4.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各地要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以及 (略) 统 * 按 * 定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 、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 (略) * 建设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略) 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市及 (略) 区除外)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本方案下发 * 个工作日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 (略) 会保障厅、 (略) 门备案。
( * )明确工作进度。 * 年底前,各地要完 (略) * 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略) (略) 和建设计划,出台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从 * 年起,各地要按 (略) 署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并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补贴)政策。 * 年底前, (略) 业务用房公建规范化建设, (略) (略) 管理体制改革, (略) 人员配备, (略)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覆盖。 * 年底前, (略) * 全面实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化,建立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进修培训、考核激励、待遇保障和人员退出机制,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 * 体化管理。
( * )落实资金投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县(市、区)政府 (略) 建设、 (略) * 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批分期按计划完成。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 (略) * 建设予以支持。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 (略) * 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 * )开展督导检查。省政府对各 (略) * 建设任务 (略) 专项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政策落实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力、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粤办函〔 *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门、各直属机构:
《 (略) 省进 * 步加 (略) * 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 日
(略) 省进 * 步加 (略) *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 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 〕 * 号)精神,进 * 步加强全 (略) * 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 (略) 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 * )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力改革全省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坚持调结构、提素质、保稳定,加 (略) * 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夯实基础。
( * )主要目标。通过 * 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 * %以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 * 支素质较高、适应我省广大农村群众需要 (略) * 。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 * 体化管理,逐步 (略) 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深化全科医学服务内涵,向农民群众提供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 * 体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 、工作任务
( * )明 (略) * 职责。乡村医生(包 (略) 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医生,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 (略) 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 *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略) 至少应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服务人口在 * 人以 (略) ,按1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 点击查看>> (略) ,按2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服务人口在 * 人口以 (略) ,按3名乡村卫生从业人员配备。
( *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 (略)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新 (略) 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配备的护士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略) 人才紧缺的农村地区,要重点妥善用好在我省正规招生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在边远贫困地区,确实因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造成 (略) 的地方,县(市、区) (略) 政部门可以将立志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农村医学专业正规中专学历毕业生以劳动合同制 (略) ,依法按规定程序注册,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规定程序 (略) 的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 (略) (略) 格化管理和指导带教下工作;边远地区也可以由返聘的乡村医生带教,同时备考全国统 * 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 (略) 以5年为期限,5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 * )规 (略) * 管理考核。
1. (略) 为监管。县 (略) 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 (略) * 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略) 要按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 (略) (略) 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略) 紧密型 * 体化管 (略) , (略) 进行财务收支统 * 管理; (略) 紧密型 * 体化管 (略) , (略) 指导其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及资产登记等工作。县 (略) 政部门 (略) 门制订财务管理专项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略) * 体化管 (略) 财务收支规范。
3.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在县 (略) 政部门的统 * 组织下, (略) 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以及乡村医生学习培训和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和获得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 * )优 (略) * 机构。
1.鼓励学历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 年)》要求,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 (略) 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国家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地财政可对其学费予以适当补助。
2.规范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略)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在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培训、基本公共 (略) 规范培训时,均应将乡村医生 (略) 。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家庭医 (略) 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略) 脱产进修,原则上进修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 * )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由乡村医生 (略) 组成 (略) 向农村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可给予支持,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医疗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加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引导乡村医生为农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合理定价,收取费用。
( * )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1.规范乡村医生的人事管理。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 (略) (略) 机构编制标准》等相关规定,在现有编制控制数内,严格准入条件,落 (略) 工作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的编制。入编在岗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对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 (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年度工资核算形式,并按规定参 (略) 会保险, (略) 保待遇。
2.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省财政继续对经济欠发达地 (略) (略) 政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保 (略) 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各地可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方式 (略) 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具体补偿政策由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 * 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3. (略) 多渠道补偿政策。 (略) 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开展签约服 (略) ,对签约服务对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 (略) 执行 * 般诊疗费政策。各地要将符合条 (略) 纳入医 (略) 点医疗机构管理。在 * 年,各地要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略) 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略) 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 * )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纳 (略) 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 (略) 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 (略) 编制内管理、 (略) 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 * 年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乡村医生,鼓励各地根据本地 (略) 制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略) 人员紧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确有需要的, (略) 可按规定程序返聘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口碑好、身体健康状况好的 * 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继续执业5年。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予继续聘用。
( * )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1.规范 (略) 。 (略) 政村设置 (略) ( (略) 所在地原则上 (略) )。人口少于 * 人和服务半径距离在3 (略) 政村, (略) 政村联合 (略) 。对超出设置数 (略) ,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逐步退出机制,并明确其退出后不再享受政 (略) 的各项财政及其人员补贴政策。
2. (略) 建设。从 * 年起,力争在3—4年内 (略) 规范化建设。 (略) 房屋面积不低于 * 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服务人口增设服务面积。基本医疗设备 (略) 需硬件 * 并考虑配齐,要按照国家和省的 (略) 配备。各地要切实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 (略) 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建立统 * 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和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实 (略) (略) 统 * 的 (略) 方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进 * 步 (略) 建设的政府责任。各地 (略) 规范化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 (略) 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列入年度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充分利用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略) 建设用 (略) 政村村委会无偿提供。对公 (略) 实行紧密型镇村 * 体化管理, (略) 长担任法人代表,乡村医生人数按服务人口数合理配置。
4.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各地要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以及 (略) 统 * 按 * 定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 、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 (略) * 建设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略) 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市及 (略) 区除外)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本方案下发 * 个工作日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 (略) 会保障厅、 (略) 门备案。
( * )明确工作进度。 * 年底前,各地要完 (略) * 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略) (略) 和建设计划,出台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从 * 年起,各地要按 (略) 署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并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补贴)政策。 * 年底前, (略) 业务用房公建规范化建设, (略) (略) 管理体制改革, (略) 人员配备, (略)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覆盖。 * 年底前, (略) * 全面实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化,建立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进修培训、考核激励、待遇保障和人员退出机制,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 * 体化管理。
( * )落实资金投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县(市、区)政府 (略) 建设、 (略) * 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批分期按计划完成。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 (略) * 建设予以支持。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 (略) * 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 * )开展督导检查。省政府对各 (略) * 建设任务 (略) 专项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政策落实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力、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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