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龙建住〔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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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龙建住〔2019〕1号)



各县(市、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区)环境与国 (略) 、 (略) 、 (略) :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 * 步优化住房保障结构和保障方式,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心 (略) * 十条措施、省住建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通知》(闽建住函〔 * 〕 * 号)精神,按照市纪委、 (略) 《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对象,切实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力度,并努力化解我市各县乡异地工 (略) (以下 (略) )住房困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 *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各县乡政府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统 * 政策、因地制宜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提升县乡住房保障能力,着力 (略) 住房不足、房屋危旧、功能不全、设施简陋等困难, (略) 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 * )目标任务

  经过 * 年建设,力争在 * 年底前,各县乡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略) 基本得到保障性住房、周转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等形式的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方式

  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建设与租赁结 (略) 保障。

  ( * )实物保障

  1.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保障。各县(市、区)、乡镇要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房源,通过乡镇新建、改建、收购、 (略) 上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住房等方式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要坚持既尽力而为, (略)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要以公租房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新建、改建保障性住房须符合《 (略) 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 * - 点击查看>> )等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乡镇要在国家统 * 政策目标指导下,合理确定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把 (略) 住房困难问题纳入住房保障统筹安排。对县(市、区) (略) 范围内工 (略) ,可结合当地现有住房保障政策,合理设立保障条件,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享受住房保障;对县(市、区) (略) 范围外工 (略) ,适当提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放宽自有房产及拥有机动车辆条件等享受住房保障。

  对在基层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由各县(市、区)所在乡镇统筹解决。

  2.通过筹措周转住房保障。周转住房房源主要从剩余腾退的公有住房、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 (略) 上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闲置住房或向当地企业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闲置自建宿舍等方式筹集。支持各乡镇 (略) 有权的危旧房改建、重建为周转住房。周转住房要优先 (略) ,以解决异地 (略) 基本工作和生活需要为原则,周转住房的租金可以参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

  3.搭建县乡住房租赁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乡依托国有企业、社会机构,建立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平台,以住房租赁平台统 * 筹措县、乡可供租赁的房源,统 * 改造装修、统 * 管理, (略) 租赁,提供便捷的住房租赁服务, (略) 的住房租赁需求。

  ( * )发放租赁补贴

  各县(市、区)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出台租赁补贴具体办法。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略) (略) 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略) 租 (略) 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简化补贴申请手续和程序,支持住房 (略) 领取补贴后能够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 、 (略) 入住管理监督

  各县(市、区)住 (略) 门和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出台本辖区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合理设定保障条件, (略) 准入门槛,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机制。对已经调离本辖区工作或已辞职、辞退、退休等不再符合住房保 (略) ,享受实物保障的要及时督促退出保障,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要强化监督,禁止被保障的住 (略) 违反规定私自将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出租、转租、转借、转让以及从事其他经 (略) 为。 * 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收回, (略) 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实物保障、安排周转房或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 、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发改、财政、住建、自然 (略) 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加强对新建、改建、改造的保障性住房、周转房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简化立项审批流程,切实保证建设用地供应,严控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 (略)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 (略) 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有利政策。

  龙 (略) (略)        (略) 市 (略)

   (略)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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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区( (略) 区)环境与国 (略) 、 (略) 、 (略) :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 * 步优化住房保障结构和保障方式,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心 (略) * 十条措施、省住建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的通知》(闽建住函〔 * 〕 * 号)精神,按照市纪委、 (略) 《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支持县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对象,切实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力度,并努力化解我市各县乡异地工 (略) (以下 (略) )住房困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 *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各县乡政府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统 * 政策、因地制宜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提升县乡住房保障能力,着力 (略) 住房不足、房屋危旧、功能不全、设施简陋等困难, (略) 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 * )目标任务

  经过 * 年建设,力争在 * 年底前,各县乡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略) 基本得到保障性住房、周转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等形式的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方式

  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建设与租赁结 (略) 保障。

  ( * )实物保障

  1.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保障。各县(市、区)、乡镇要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房源,通过乡镇新建、改建、收购、 (略) 上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住房等方式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要坚持既尽力而为, (略)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要以公租房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新建、改建保障性住房须符合《 (略) 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 * - 点击查看>> )等有关规定。

  各县(市、区)、乡镇要在国家统 * 政策目标指导下,合理确定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要把 (略) 住房困难问题纳入住房保障统筹安排。对县(市、区) (略) 范围内工 (略) ,可结合当地现有住房保障政策,合理设立保障条件,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享受住房保障;对县(市、区) (略) 范围外工 (略) ,适当提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放宽自有房产及拥有机动车辆条件等享受住房保障。

  对在基层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由各县(市、区)所在乡镇统筹解决。

  2.通过筹措周转住房保障。周转住房房源主要从剩余腾退的公有住房、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 (略) 上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闲置住房或向当地企业长期租赁结构安全且质量合格的闲置自建宿舍等方式筹集。支持各乡镇 (略) 有权的危旧房改建、重建为周转住房。周转住房要优先 (略) ,以解决异地 (略) 基本工作和生活需要为原则,周转住房的租金可以参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

  3.搭建县乡住房租赁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县乡依托国有企业、社会机构,建立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平台,以住房租赁平台统 * 筹措县、乡可供租赁的房源,统 * 改造装修、统 * 管理, (略) 租赁,提供便捷的住房租赁服务, (略) 的住房租赁需求。

  ( * )发放租赁补贴

  各县(市、区)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出台租赁补贴具体办法。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略) (略) 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略) 租 (略) 平,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简化补贴申请手续和程序,支持住房 (略) 领取补贴后能够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 、 (略) 入住管理监督

  各县(市、区)住 (略) 门和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出台本辖区保障性住房和周转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合理设定保障条件, (略) 准入门槛,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机制。对已经调离本辖区工作或已辞职、辞退、退休等不再符合住房保 (略) ,享受实物保障的要及时督促退出保障,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要强化监督,禁止被保障的住 (略) 违反规定私自将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出租、转租、转借、转让以及从事其他经 (略) 为。 * 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收回, (略) 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实物保障、安排周转房或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 、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发改、财政、住建、自然 (略) 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加强对新建、改建、改造的保障性住房、周转房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简化立项审批流程,切实保证建设用地供应,严控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 (略)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 (略) 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有利政策。

  龙 (略) (略)        (略) 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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