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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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在修订《财政支出绩效 (略) 办法》(财预〔 *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绩效自评管理有关要求,印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 * 〕 *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推动《办法》落实,现对《办法》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 、起草背景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 * 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略) 署和预算法要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深入,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原《暂行办法》已经难以满足客观形势和实践工作的需要。

  从法律和制度要求看: *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 * 十 * 条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开展绩效评价; * 年《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结果应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通 (略) 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略) 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从绩效评价实践看:经过多年探索,中央和地方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外 (略) 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主要委托第 * 方机 (略) 门所属独立机构开展,与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广泛开展的绩效自评相辅相成。 * (略) 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已经实现全覆盖,中央 (略) 门、 (略) 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基本建立,在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操作规程、结果应用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为进 * 步修订完善《暂行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出现 * 些突出问题,如有些绩效自评不实、得分虚高, (略) (略) 绩效评价方法不统 * 、质量不高、结果应用软约束等,亟待出台新规定加以规范。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略) 在开展实地调研,并广泛征 (略) 门 (略) 门等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修订形成了《办法》。

   *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针对预算项目支出,共7章 * 条,主要包括:总则、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新变化:

  ( * )拓展了绩效评价范围。明确绩效评价范围涵盖 * 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 (略) 有项目支出。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 (略) 会资本 (略) (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 (略) 。

  ( * )健全了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按照“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 * 种方式, * 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旨在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要求实现全面覆盖。 (略) 门评价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开展,评价对象要“突出重点、兼顾 * 般”。部门评 (略) 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 (略) 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财政评价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重大方针 (略) 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 * )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考虑到绩效自评、 (略) 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区别较大,为更具针对性且易于遵循,《办法》进行了分别规定。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 (略) 门绩效评价指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可根据情况采用 * 种或多种方法。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 * )提高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 是为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办法》对单位自评的 * 级 (略) 了统 * 设置,要求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 * 致性,并对评价结果等级 (略) 了明确规定。 * 是为突出结果导向, (略) 门评价应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 * %。 * 是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可操作性,《办法》优化了评价工作程序,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框架和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 是为确保绩效评价独立、客观、公正, (略) 门评价时,可委托第 * 方机构和专家实施,并加强对第 * 方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防止“花钱买好”;部门委托第 * 方开展绩效评价的,要体现委托人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 * 般由主管财务的机构委托。

  ( * )增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 * 是健全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整改责任制。《办法》对绩效自评结 (略) 门、 (略) 门评价结果 (略) 门(单位)、 (略) 门(单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 是建立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办法》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根据情况核减预算。 * 是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略) 门、 (略) 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 (略) 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 (略) ,并依法予以公开, (略) 会监督。

  ( * )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 * 是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 (略) 门、 (略) 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略) 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略) 理。

  下 * 步, (略) 将全面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略) 署,推 (略) 门抓好《办法》落实工作,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在修订《财政支出绩效 (略) 办法》(财预〔 *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绩效自评管理有关要求,印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 * 〕 * 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推动《办法》落实,现对《办法》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 、起草背景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 * 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略) 署和预算法要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深入,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原《暂行办法》已经难以满足客观形势和实践工作的需要。

  从法律和制度要求看: *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 * 十 * 条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开展绩效评价; * 年《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结果应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提出“通 (略) 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略) 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从绩效评价实践看:经过多年探索,中央和地方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外 (略) 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主要委托第 * 方机 (略) 门所属独立机构开展,与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广泛开展的绩效自评相辅相成。 * (略) 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已经实现全覆盖,中央 (略) 门、 (略) 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基本建立,在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操作规程、结果应用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为进 * 步修订完善《暂行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出现 * 些突出问题,如有些绩效自评不实、得分虚高, (略) (略) 绩效评价方法不统 * 、质量不高、结果应用软约束等,亟待出台新规定加以规范。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略) 在开展实地调研,并广泛征 (略) 门 (略) 门等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修订形成了《办法》。

   *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针对预算项目支出,共7章 * 条,主要包括:总则、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公开、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新变化:

  ( * )拓展了绩效评价范围。明确绩效评价范围涵盖 * 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 (略) 有项目支出。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 (略) 会资本 (略) (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 (略) 。

  ( * )健全了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按照“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 * 种方式, * 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旨在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要求实现全面覆盖。 (略) 门评价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开展,评价对象要“突出重点、兼顾 * 般”。部门评 (略) 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 (略) 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财政评价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重大方针 (略) 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 * )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考虑到绩效自评、 (略) 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区别较大,为更具针对性且易于遵循,《办法》进行了分别规定。单位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 (略) 门绩效评价指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可根据情况采用 * 种或多种方法。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 * )提高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 是为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办法》对单位自评的 * 级 (略) 了统 * 设置,要求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 * 致性,并对评价结果等级 (略) 了明确规定。 * 是为突出结果导向, (略) 门评价应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 * %。 * 是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可操作性,《办法》优化了评价工作程序,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框架和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 是为确保绩效评价独立、客观、公正, (略) 门评价时,可委托第 * 方机构和专家实施,并加强对第 * 方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防止“花钱买好”;部门委托第 * 方开展绩效评价的,要体现委托人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 * 般由主管财务的机构委托。

  ( * )增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 * 是健全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整改责任制。《办法》对绩效自评结 (略) 门、 (略) 门评价结果 (略) 门(单位)、 (略) 门(单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 是建立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办法》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根据情况核减预算。 * 是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略) 门、 (略) 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 (略) 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 (略) ,并依法予以公开, (略) 会监督。

  ( * )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 * 是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 (略) 门、 (略) 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略) 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略) 理。

  下 * 步, (略) 将全面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略) 署,推 (略) 门抓好《办法》落实工作,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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