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环管字〔2020〕42号关于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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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环管字〔2020〕42号关于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略) 镇昌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 、项目建设性质

(略) 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项目建设内容

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位于 (略) 镇太 (略) 竹根塘,中心地理坐标为 * ° * &# * ; * . * "E, * ° * &# * ; * . * "N。项目占地面积 * m2,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 * 万元,占总投资的 * . * %。项目主要建设环保机制炭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生产规模为: * t/a。

*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其修改单 * 级标准。

水环境: (略) 河评价河段监测断面主要水质因子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III类标准要求,其中悬浮物可达《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 级标准。

声环境: (略) 界及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

生态环境: (略) 在区域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其他有花生、黄豆、玉米、蔬菜等。栖息有常见的鸟类、蛇、鼠类及昆虫类等常见动物。评价区域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 、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 (略) 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 (略) 界应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或者设 (略) 。

②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等 (略) 硬化,保持路面完整、清洁。

③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 (略) 地要采取措施清洗轮胎。

④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采取洒水、遮盖、封闭等措施。

⑤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⑥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 (略) (略) 驶。

⑦严禁随意抛洒建筑垃圾。

⑧对运输建筑垃 (略) 全 (略) 理,车箱挡板高于建筑垃圾5厘米以上。

⑨土石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废 (略) 区内修建的导水沟收集,经 (略) 理后 (略) 地,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 * 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

④对移动噪声源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

⑤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 (略) (略) 。

⑥场界 * 周设置围挡隔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产生的土方用作后期绿化 (略) 地回填土,不外排。

‚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 (略) 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 (略) 置。

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 * 面设置为全封闭。

‚烘干烟气采用 (略) 理后经 * m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 * 级标准。

ƒ制棒废气与烘干炉烟气 * 起经 (略) 理后通过 * m排气筒排放。

④炭化烟气经由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烘干炉作为燃料使用,烟气中的木煤气燃烧产生的物质为CO2和水,烟尘与烘干烟气 * 起经 (略) 理后经 * 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 * 级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水浴除尘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排入地表水体。

‚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③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

④对于传输设备的 (略) 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

⑤厂界 * 面围挡,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 (略) 房对降噪起到 * 定作用。

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材料使用,不外排。

‚烘干炉灰渣收集后提供给附近村民作农田菜地的肥料。

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 (略) (略) 理。

④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略) 理。

(5)总量控制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附近农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次评价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投入使用后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 * t/a、0. * t/a。根据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设定要求,给出SO2、NOx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 * t/a、0. * t/a。

(6)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 (略) 规定》( (略) 发[ * ] * 号文)第十 * 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略) (略) 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予以本项目备案,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选址合理性

(略) 址位于 (略) 镇太 (略) 竹根塘,未占用基本农田;西面周边交通便利,便于原料、产品的运输。项目水电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生产生活要求。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烟尘、氮氧化物、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外环境对项目的生产无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与外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8)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略) 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运输便捷,各功能分区间距离设置合理。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9)“ * 线 * 单”相符性

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略) 需的土地资源、电能及水能等有保障,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不在《 (略) *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 * 号)和《 (略) 第 * 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 * 号)所列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与“ * 线 * 单”相符。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略) 排污登记。

* 、 (略) 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 、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 、 (略)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博白 (略)

*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略) ,本局监督管理股,污防办, (略) 。

博白 (略) 办公室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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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镇昌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 、项目建设性质

(略) 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 、项目建设内容

环保机制炭生产项目位于 (略) 镇太 (略) 竹根塘,中心地理坐标为 * ° * &# * ; * . * "E, * ° * &# * ; * . * "N。项目占地面积 * m2,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 * 万元,占总投资的 * . * %。项目主要建设环保机制炭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室等。生产规模为: * t/a。

*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其修改单 * 级标准。

水环境: (略) 河评价河段监测断面主要水质因子均可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III类标准要求,其中悬浮物可达《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 * 级标准。

声环境: (略) 界及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

生态环境: (略) 在区域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其他有花生、黄豆、玉米、蔬菜等。栖息有常见的鸟类、蛇、鼠类及昆虫类等常见动物。评价区域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 、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 (略) 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 (略) 界应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或者设 (略) 。

②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等 (略) 硬化,保持路面完整、清洁。

③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 (略) 地要采取措施清洗轮胎。

④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采取洒水、遮盖、封闭等措施。

⑤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⑥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 (略) (略) 驶。

⑦严禁随意抛洒建筑垃圾。

⑧对运输建筑垃 (略) 全 (略) 理,车箱挡板高于建筑垃圾5厘米以上。

⑨土石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废 (略) 区内修建的导水沟收集,经 (略) 理后 (略) 地,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 * 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

④对移动噪声源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

⑤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 (略) (略) 。

⑥场界 * 周设置围挡隔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产生的土方用作后期绿化 (略) 地回填土,不外排。

‚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 (略) 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 (略) 置。

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 * 面设置为全封闭。

‚烘干烟气采用 (略) 理后经 * m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2、NOX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新污染源 * 级标准。

ƒ制棒废气与烘干炉烟气 * 起经 (略) 理后通过 * m排气筒排放。

④炭化烟气经由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烘干炉作为燃料使用,烟气中的木煤气燃烧产生的物质为CO2和水,烟尘与烘干烟气 * 起经 (略) 理后经 * 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 * 级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水浴除尘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排入地表水体。

‚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③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

④对于传输设备的 (略) 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

⑤厂界 * 面围挡,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 (略) 房对降噪起到 * 定作用。

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材料使用,不外排。

‚烘干炉灰渣收集后提供给附近村民作农田菜地的肥料。

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 (略) (略) 理。

④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略) 理。

(5)总量控制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附近农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因此本次评价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投入使用后SO2、NOx排放量分别为0. * t/a、0. * t/a。根据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设定要求,给出SO2、NOx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 * t/a、0. * t/a。

(6)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 (略) 规定》( (略) 发[ * ] * 号文)第十 * 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略) (略) 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予以本项目备案,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选址合理性

(略) 址位于 (略) 镇太 (略) 竹根塘,未占用基本农田;西面周边交通便利,便于原料、产品的运输。项目水电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生产生活要求。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烟尘、氮氧化物、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外环境对项目的生产无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与外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8)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略) 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运输便捷,各功能分区间距离设置合理。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9)“ * 线 * 单”相符性

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略) 需的土地资源、电能及水能等有保障,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不在《 (略) *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 * 号)和《 (略) 第 * 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 * 号)所列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与“ * 线 * 单”相符。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略) 排污登记。

* 、 (略) 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 、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 、 (略)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博白 (略)

*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略) ,本局监督管理股,污防办, (略) 。

博白 (略) 办公室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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