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桑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桑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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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吉环审〔 * 〕8号
关于 (略) 桑 (略) 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桑 (略) :
根据你公司《 (略) 桑 (略) 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 、本项目位于 (略) 市石化产业集聚区, (略) 路1号现有 (略) ,项目西侧为 (略) 路,北侧为 (略) (略) 特种油品 * 期,东侧 (略) 沟,南侧为隔离林带。新增造粒机1台,对聚 * 烯薄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膜及次品膜(目前为外售)进行造粒,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项目建设中应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 ) (略) 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加热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的废气治理设施“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 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厂区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 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 * 烷总烃2.0mg/m3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沉淀后经 (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后,通过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
3、噪声。造粒机和风 (略) 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废润滑 (略) ;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到危废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 (略) ,定期 (略) (略) 置; (略) 收集后定期外售。
* 、本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 (略) (略) 门审批意见为准。
* 、本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略)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 * 年后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日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河阳路西段 * 号,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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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吉环审〔 * 〕8号
关于 (略) 桑 (略) 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桑 (略) :
根据你公司《 (略) 桑 (略) 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 、本项目位于 (略) 市石化产业集聚区, (略) 路1号现有 (略) ,项目西侧为 (略) 路,北侧为 (略) (略) 特种油品 * 期,东侧 (略) 沟,南侧为隔离林带。新增造粒机1台,对聚 * 烯薄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膜及次品膜(目前为外售)进行造粒,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项目建设中应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 ) (略) 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BOPP边角膜及次品膜加热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的废气治理设施“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 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中厂区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 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 * 烷总烃2.0mg/m3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沉淀后经 (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后,通过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
3、噪声。造粒机和风 (略) 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措施、厂房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废润滑 (略) ;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到危废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 (略) ,定期 (略) (略) 置; (略) 收集后定期外售。
* 、本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 (略) (略) 门审批意见为准。
* 、本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略)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 * 年后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日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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