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嘉兴港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嘉兴港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略) 港区 (略) * 年1月至 * 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深化“两无创建” (略) 港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废气诊断服务项目 | 1.VOCs监测(走航)及数据分析服务;2.建立园区重点企业VOCs排放总量清单;3.企业VOCs摸底调查;4.企业VOCs排放强化减排清单;5.数据分析 | * | * 年 * 月 | |
2 | (略) 港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1.工作内容:通过资料分析、现场查勘等方法, (略) 地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略) 地基础信息调查制定初步采样布点方案,通过检测分 (略) 地是否受到污染,分析与评估检测数据,并编制初步调查报告。若初步调查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开展进 * 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无法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信息, (略) 判别。 2.检测布点。布点要求: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 * 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 * 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规定最低要求的点位数布点,并可根据业主提供的实际情况调整。 | * | * 年 * 月 | |
3 | 第 * 方环境监理服务( (略) (略) (略) ) | 服务内容包括: (1)对企业建设项目“ * 同时” (略) 检查,提供“ * 同时”全过程指导和服务,新建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未批 (略) 为的核查,做好企业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指导工作。检查频次不低于每两月 * 次。 (2)检查企业主要 (略) 情况及废气、 (略) 置、污染 (略) 情况、固废(含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 (3)根据实际,依据已有材料,核查企业水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情况,参与企业VOCs整治、污水“零直排”建设等工作。 (4)按要求排查港区企业环境隐患,做好整改销号进度跟踪。 (5) (略) 与环境应急工作。 (6)做好企业国家排污许可 (略) 情况。 (7)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提升、环保设施改造、环保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监督服务工作。 (8)对企业在线 (略) 检查,对在线运维记录、台账、校标、比 (略) 检查,协助 (略) 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 (略) (略) 对 (略) 核实并采样。 (9)加强与 (略) 港区智慧园区建设的对接,不断提升港区智慧环保水平。 ( * )协助收集、整理 (略) 港区环境质量本底数据,推动港区环境的持续改善。 ( * )完成 (略) (略) (略) 布置的其他工作。 | * | * 年 * 月 |
(略) 港区 (略) * 年1月至 * 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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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化“两无创建” (略) 港区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废气诊断服务项目 | 1.VOCs监测(走航)及数据分析服务;2.建立园区重点企业VOCs排放总量清单;3.企业VOCs摸底调查;4.企业VOCs排放强化减排清单;5.数据分析 | * | * 年 * 月 | |
2 | (略) 港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1.工作内容:通过资料分析、现场查勘等方法, (略) 地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略) 地基础信息调查制定初步采样布点方案,通过检测分 (略) 地是否受到污染,分析与评估检测数据,并编制初步调查报告。若初步调查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开展进 * 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初步调查无法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应当补充调查,收集信息, (略) 判别。 2.检测布点。布点要求: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 * 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 * 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规定最低要求的点位数布点,并可根据业主提供的实际情况调整。 | * | * 年 * 月 | |
3 | 第 * 方环境监理服务( (略) (略) (略) ) | 服务内容包括: (1)对企业建设项目“ * 同时” (略) 检查,提供“ * 同时”全过程指导和服务,新建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未批 (略) 为的核查,做好企业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指导工作。检查频次不低于每两月 * 次。 (2)检查企业主要 (略) 情况及废气、 (略) 置、污染 (略) 情况、固废(含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 (3)根据实际,依据已有材料,核查企业水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情况,参与企业VOCs整治、污水“零直排”建设等工作。 (4)按要求排查港区企业环境隐患,做好整改销号进度跟踪。 (5) (略) 与环境应急工作。 (6)做好企业国家排污许可 (略) 情况。 (7)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提升、环保设施改造、环保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监督服务工作。 (8)对企业在线 (略) 检查,对在线运维记录、台账、校标、比 (略) 检查,协助 (略) 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 (略) (略) 对 (略) 核实并采样。 (9)加强与 (略) 港区智慧园区建设的对接,不断提升港区智慧环保水平。 ( * )协助收集、整理 (略) 港区环境质量本底数据,推动港区环境的持续改善。 ( * )完成 (略) (略) (略) 布置的其他工作。 | * |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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