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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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略) (部)、中心、实验室:

(略) 市 * 年度“ (略) 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经发布, (略) 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略) (中心)根据通知(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 (略) (中心)限报项数说明如下:

专题类别

学院(中心)

专题 * 、优秀学术带头人

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专题 * 、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专题 * 、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 (略) 所)

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专题 * 、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原则上不超过1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1),积极准备,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略) (略) 上填报,申请人登 (略) (略) 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 * 日9: * ),于4月 * 日(周 * ) * : * 前完成第 * 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校内遴选结果和系统中的审核状态,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请各 * 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择优遴选, (略) 在部门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形成汇总表(见附件2)并负责对信息 (略) 核实,于4月 * 日(周 * ) * : * 前将加盖 * 级单位公章的纸质 (略) 政楼 * 室,电子版 (略) * 点击查看>> 邮箱。

学校将在 * 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 (略) 遴选,择优申报。

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1. 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 周岁( 点击查看>> 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 周岁( 点击查看>> 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含青年项目);(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 (略) 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略) 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 (略) 学者、 (略) 领军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


(略) 联系人:马骏, 点击查看>>

Email: *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政楼 *

附件1关于发布 (略) 市 * 年度“ (略) 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汇总表.xlsx





(略) (部)、中心、实验室:

(略) 市 * 年度“ (略) 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经发布, (略) 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略) (中心)根据通知(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 (略) (中心)限报项数说明如下:

专题类别

学院(中心)

专题 * 、优秀学术带头人

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专题 * 、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

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专题 * 、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 (略) 所)

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专题 * 、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

原则上不超过1项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要求(附件1),积极准备,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略) (略) 上填报,申请人登 (略) (略) 网上申报(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 * 日9: * ),于4月 * 日(周 * ) * : * 前完成第 * 次申报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提交后请关注校内遴选结果和系统中的审核状态,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应及时依照审核意见修改并提交,直至状态变为“已审核”。

请各 * 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择优遴选, (略) 在部门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形成汇总表(见附件2)并负责对信息 (略) 核实,于4月 * 日(周 * ) * : * 前将加盖 * 级单位公章的纸质 (略) 政楼 * 室,电子版 (略) * 点击查看>> 邮箱。

学校将在 * 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 (略) 遴选,择优申报。

部分申报注意事项(指南请参阅附件):

  1. 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 周岁( 点击查看>> 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项目负责人应未满 * 周岁( 点击查看>> 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含青年项目);(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 (略) 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略) 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 (略) 学者、 (略) 领军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


(略) 联系人:马骏, 点击查看>>

Email: *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政楼 *

附件1关于发布 (略) 市 * 年度“ (略) 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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