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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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 (略) 署, (略) 教职员工开展 * 年度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类别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 * 〕 * 号)精神和省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本次申报项目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纳入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分 * 大类,十 * 小类,分别为大类 * 新动能培育:( * )新 * 代信息技术、( * )高端装备、( * )新材料、( * )新能源、( * )医养健康、(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现代海洋、大类 * 传统产业升级:( * )现代高效农业、( * )高端化工、(十)纺织产业、 (略) 会发展、(十 * )精准医疗、(十 * )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十 * )公共安全。详细须进入科技云平台系统查看。

* 、申报条件和要求

( * )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课 (略) 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 (略) 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略) 政机关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 *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 (略) 主体。同 * 个项目只能通 (略) 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 *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尽量覆盖指南课题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 *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 (略) 均支持强度不低于 * 万元,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 * 年度销售收入应当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牵头申报单位为 (略) 所的,其技术成果必须在省内企业转化并示范应用,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 (略) 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 (略) 单位的预算。

( * )本批项目按揭 (略) 组织,鼓励省内外高校、 (略) 所、企业通过产学研 (略) 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 (略) 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 (略) 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略) 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 (略) 单位的 (略) 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 (略) 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每个项目的 (略) 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

( *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 (略) 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 * )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 * 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 * 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 *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 * 日。

( * )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 (略) 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 (略) 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 、申报流程

( * )办理项目负责人登录账号,扫码入群(如下)联系群主办理。

( * ) 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 (略) 门审核,最终 (略) 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略) 门包括各 (略) 、部属高校 (略) 门、单位。

( *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 (略) 上申报材料完全 * 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 、注意事项

( * )项 (略) 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月7日9: * 至5月 * 日8: * (请严格按照 (略) 申报,为各 (略) 门预留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 * )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略) (略)

* 日

校内联系人:李迎君 陈英义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略)

*




(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 (略) 署, (略) 教职员工开展 * 年度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类别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 * 〕 * 号)精神和省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本次申报项目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纳入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分 * 大类,十 * 小类,分别为大类 * 新动能培育:( * )新 * 代信息技术、( * )高端装备、( * )新材料、( * )新能源、( * )医养健康、(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现代海洋、大类 * 传统产业升级:( * )现代高效农业、( * )高端化工、(十)纺织产业、 (略) 会发展、(十 * )精准医疗、(十 * )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十 * )公共安全。详细须进入科技云平台系统查看。

* 、申报条件和要求

( * )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课 (略) 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 (略) 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略) 政机关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 *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 (略) 主体。同 * 个项目只能通 (略) 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 *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尽量覆盖指南课题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 *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 (略) 均支持强度不低于 * 万元,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 * 年度销售收入应当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牵头申报单位为 (略) 所的,其技术成果必须在省内企业转化并示范应用,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 (略) 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 (略) 单位的预算。

( * )本批项目按揭 (略) 组织,鼓励省内外高校、 (略) 所、企业通过产学研 (略) 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 (略) 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 (略) 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略) 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 (略) 单位的 (略) 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 (略) 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每个项目的 (略) 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

( *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 (略) 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 * )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 * 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 * 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 *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 * 日。

( * )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 (略) 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 (略) 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 、申报流程

( * )办理项目负责人登录账号,扫码入群(如下)联系群主办理。

( * ) 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 (略) 门审核,最终 (略) 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略) 门包括各 (略) 、部属高校 (略) 门、单位。

( *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 (略) 上申报材料完全 * 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 、注意事项

( * )项 (略) 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月7日9: * 至5月 * 日8: * (请严格按照 (略) 申报,为各 (略) 门预留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 * )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 (略) 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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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联系人:李迎君 陈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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