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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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公告



  《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 * 览表及附图

深 (略) 市更新 (略)

* 日

《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 * 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坪地

(略) 区兴坪(宝地)片区

(略) (略)

* 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单元规划阶段优化该更新单元拟贡献的 (略) ,与紧邻的 (略) 市更新单元教育用地统筹规划;

⑤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2

坪地

(略) 区料龙片区

(略) 市汉 (略)

* 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5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

横岗

(略) 区新塘坑片区

(略) 市 (略)

点击查看>>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6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 * 平方米的文化遗产用地和 * 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4

坂田

扬马片区

(略) 市金 (略)

点击查看>>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和 * 平方米的公用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除政府空地以外)。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 (略) (略) 市更新 (略) 市更新相 (略) 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略) 列“申报主体”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 (略) 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 (略) 确认后产生。

3. (略) 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 (略) 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 (略) 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 (略) 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 (略) 社区兴坪(宝地)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坪 (略)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横 (略) 区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坂田街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 * 览表及附图

深 (略) 市更新 (略)

* 日

《 *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第 * 批计划》 * 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坪地

(略) 区兴坪(宝地)片区

(略) (略)

* 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单元规划阶段优化该更新单元拟贡献的 (略) ,与紧邻的 (略) 市更新单元教育用地统筹规划;

⑤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2

坪地

(略) 区料龙片区

(略) 市汉 (略)

* 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5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

横岗

(略) 区新塘坑片区

(略) 市 (略)

点击查看>>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6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 * 平方米的文化遗产用地和 * 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4

坂田

扬马片区

(略) 市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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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 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和 * 平方米的公用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 * 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除政府空地以外)。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 * 日起至 * 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 (略) (略) 市更新 (略) 市更新相 (略) 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略) 列“申报主体”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 (略) 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 (略) 确认后产生。

3. (略) 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 (略) 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 (略) 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 (略) 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 (略) 社区兴坪(宝地)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坪 (略)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横 (略) 区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坂田街 (略) 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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