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裕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1年裕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裕采H *
* 、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省 * 安经济开发区东 * 路以东 * (略) 1#车间
成交金额: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不锈钢蒸饭车双门、双层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蒸饭车单门、 * 格保温售饭台等(详见附件) 品牌:皖铭、皖铭、皖铭、皖铭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 * 盘、 * * * 、 * 盘、 * * * 等(详见附件) 数量: * 台、 * 台、9台、 * 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 * 元、 * 元、 * 元、 * 元等(详见附件) |
* 、评审专家名单:吴瑞、周本旺、杨启青。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收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安市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标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安市 (略) 区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安市 (略) (略)
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 安市梅山南路与龙 (略) 路交叉口香樟公寓 * 号楼 * 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采购需求
* 安市 (略) (略)
(略) (略)
* 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裕采H *
* 、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省 * 安经济开发区东 * 路以东 * (略) 1#车间
成交金额: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不锈钢蒸饭车双门、双层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蒸饭车单门、 * 格保温售饭台等(详见附件) 品牌:皖铭、皖铭、皖铭、皖铭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 * 盘、 * * * 、 * 盘、 * * * 等(详见附件) 数量: * 台、 * 台、9台、 * 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 * 元、 * 元、 * 元、 * 元等(详见附件) |
* 、评审专家名单:吴瑞、周本旺、杨启青。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收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安市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标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安市 (略) 区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安市 (略) (略)
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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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 安市梅山南路与龙 (略) 路交叉口香樟公寓 * 号楼 *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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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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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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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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