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裕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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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裕安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裕采H *

* 、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省 * 安经济开发区东 * 路以东 * (略) 1#车间

成交金额: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不锈钢蒸饭车双门、双层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蒸饭车单门、 * 格保温售饭台等(详见附件)

品牌:皖铭、皖铭、皖铭、皖铭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 * 盘、 * * * 、 * 盘、 * * * 等(详见附件)

数量: * 台、 * 台、9台、 * 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 * 元、 * 元、 * 元、 * 元等(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吴瑞、周本旺、杨启青。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收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安市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标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安市 (略) 区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安市 (略) (略)

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 安市梅山南路与龙 (略) 路交叉口香樟公寓 * 号楼 * 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采购需求

* 安市 (略) (略)

(略) (略)

* 日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 :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裕采H *

* 、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增补采购项目

*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省 * 安经济开发区东 * 路以东 * (略) 1#车间

成交金额: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点击查看>> .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不锈钢蒸饭车双门、双层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蒸饭车单门、 * 格保温售饭台等(详见附件)

品牌:皖铭、皖铭、皖铭、皖铭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 * 盘、 * * * 、 * 盘、 * * * 等(详见附件)

数量: * 台、 * 台、9台、 * 台等(详见附件)

单价: * 元、 * 元、 * 元、 * 元等(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吴瑞、周本旺、杨启青。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收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安市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若投标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安市 (略) 区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安市 (略) (略)

地址: * 安市 (略) 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 安市梅山南路与龙 (略) 路交叉口香樟公寓 * 号楼 * 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报价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采购需求

* 安市 (略) (略)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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