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 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 * 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 点击查看>> ,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 * 川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 *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 (略) 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 * )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 日以后出生( (略) 、 (略) 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 (略) 。
4.项目负责人 * 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略) 规〔 * 〕4号)文件精神, (略) 、 (略) 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 (略) ;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 * 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6.同 * 年度,同 * 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 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 (略) 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 (略) 。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 * )其他要求。
1.同 * 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 (略) 期从 * 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 (略) 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 、申报流程
* 年度省级科技 (略) 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 * )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 (略) 项目申报。
( * )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 (略) 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 、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为: * 日- * 日 * 时(含退回修改时间)。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涉及申报限项类项目的申报人于9月 * 日中午 * : (略) 上预申报(预申报的标书在系统自动关闭前可退回修改),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受理。如果预申报数小于或等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直接推荐申报;如果预申报数大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申报。
* 、限项要求
( *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我院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为5项。其中:
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此类人员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 * 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曾获 * 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 * 川省青年科技 (略) 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 * 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 * 〕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 *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 (略)
我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限制申报名额为3个,青年科技 (略) 项目限制申报名额为6个。其中:
鼓励和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每个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 (略) 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但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在此列。
* 、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
1、 * 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略)
* 日
各部门、科室:
* 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 * 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 点击查看>> ,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 * 川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 *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 (略) 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 * )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 日以后出生( (略) 、 (略) 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 (略) 。
4.项目负责人 * 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略) 规〔 * 〕4号)文件精神, (略) 、 (略) 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 (略) ;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 * 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6.同 * 年度,同 * 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 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 (略) 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 (略) 。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 * )其他要求。
1.同 * 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 (略) 期从 * 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 (略) 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 、申报流程
* 年度省级科技 (略) 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 * )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 (略) 项目申报。
( * )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 (略) 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 、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为: * 日- * 日 * 时(含退回修改时间)。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涉及申报限项类项目的申报人于9月 * 日中午 * : (略) 上预申报(预申报的标书在系统自动关闭前可退回修改),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受理。如果预申报数小于或等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直接推荐申报;如果预申报数大于限项申报数,医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申报。
* 、限项要求
( *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我院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名额为5项。其中:
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此类人员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 * 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曾获 * 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 * 川省青年科技 (略) 项目支持的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项目申报名额限制,且无申报总数限制。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 * 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 * 〕1号)》有关内容,对实验室相关人员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 * 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 *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 (略)
我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限制申报名额为3个,青年科技 (略) 项目限制申报名额为6个。其中:
鼓励和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每个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 (略) 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但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 * 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在此列。
* 、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联系人: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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