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采购计划编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采购计划编号:



(略)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 (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16:34:25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 (略) 项目经办人: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 1项 总价8, * , * .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 * , * .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 * 年11月17日在中 (略) 、广东 (略) 、中山 (略) 、中山市公 (略) 、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 年11月18日至 * 年11月24日,因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1月25日发布第一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2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2月3日发布第二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8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2月10日发布第三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17日为止,只有一家投标人(广东 (略) )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 * 年12月30日前未收到其他潜在投标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 由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本项 (略) 理。于 * 年12月30日发布废标公告。 本项目于 * 年12月30日15:00组织专家对本项目 (略) 论证,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采购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到供应商的任何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后重新组织采购,现拟邀请广东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广东 (略)

地址1: 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 年01月01日至 * 年0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缪宇华

联系地址: 城桂路6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 (略) 门

联系人: (略) 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华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秋妍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创业 (略) 房三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略)

* 年01月01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 (略) 办理
https:/ 点击查看>> src="https:/ 点击查看>> " alt="">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 (略) 办理业务
https:/ 点击查看>>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略)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 (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16:34:25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 (略) 项目经办人:项目负责人: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外送胎儿样本产前诊断检测 1项 总价8, * , * .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 * , * .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 * 年11月17日在中 (略) 、广东 (略) 、中山 (略) 、中山市公 (略) 、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 年11月18日至 * 年11月24日,因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1月25日发布第一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2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2月3日发布第二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8日为止,未有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于 * 年12月10日发布第三次延期公告,在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 * 年12月17日为止,只有一家投标人(广东 (略) )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 * 年12月30日前未收到其他潜在投标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 由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本项 (略) 理。于 * 年12月30日发布废标公告。 本项目于 * 年12月30日15:00组织专家对本项目 (略) 论证,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采购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到供应商的任何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后重新组织采购,现拟邀请广东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广东 (略)

地址1: 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 年01月01日至 * 年0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缪宇华

联系地址: 城桂路6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 (略) 门

联系人: (略) 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华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秋妍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创业 (略) 房三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略)

* 年01月01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 (略) 办理
https:/ 点击查看>> src="https:/ 点击查看>> " alt="">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 (略) 办理业务
https:/ 点击查看>>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