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2-00310
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2-003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2-04A- * -D-E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更正公告(第一次)》的内容
采购包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更正为:
采购包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 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年02月16日
无
名称:中山市水务工 (略)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
名称: (略) 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刘华辉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 年02月16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2-04A- * -D-E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年0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更正公告(第一次)》的内容
采购包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 (略) 属行业:工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相应百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1.本次采购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2.属于品目清单范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更正为:
采购包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2(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采购包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基坑监测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 (略) 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 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年02月16日
无
名称:中山市水务工 (略)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
名称: (略) 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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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刘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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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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