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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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2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福建省特种设 (略) * 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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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福建省特种设 (略) * 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 〕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 * 〕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特种设 (略) ) *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备注
1福建省特种设 (略) 特种设备检验成本性支出(含考试)[A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内容和要求 (1)内容 1)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 (略) 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粮油面、干货、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 3)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将采购的主副食品定时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 * 号)。 (2)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 (略) ;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 (略) 。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可追溯。 2)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招标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 (略) 罚。 4)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提供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招标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0.1、食用油供货 (1)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2)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10.2、面粉供货 面粉:应符合SB/T 点击查看>> 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 (略) 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 * 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 * g/Kg;气味、口感:正常。 10.3、蔬菜 中标人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以净菜为主,并应保证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2)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鲜蒜叶子不黄, (略) 一般大小相同; (3)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 (略) 要干净; (4)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不能有老叶,鲜蒜、 (略) 应当见白; (5)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6)净菜率须在95%以上。 10.4、鲜肉 (1)产品为在政府 (略) 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4)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 (略) 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 (略) (略) “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新鲜的肉类,表面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10.5、副食品 (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 (略) 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 (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 点击查看>>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 ]46号) (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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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 〕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 * 〕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特种设 (略) ) *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备注
1福建省特种设 (略) 特种设备检验成本性支出(含考试)[A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内容和要求 (1)内容 1)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 (略) 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粮油面、干货、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 3)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将采购的主副食品定时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 * 号)。 (2)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 (略) ;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 (略) 。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可追溯。 2)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招标人的影响,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 (略) 罚。 4)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提供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招标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10.1、食用油供货 (1)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2)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10.2、面粉供货 面粉:应符合SB/T 点击查看>> 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 (略) 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 * 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 * g/Kg;气味、口感:正常。 10.3、蔬菜 中标人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以净菜为主,并应保证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2)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鲜蒜叶子不黄, (略) 一般大小相同; (3)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 (略) 要干净; (4)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不能有老叶,鲜蒜、 (略) 应当见白; (5)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6)净菜率须在95%以上。 10.4、鲜肉 (1)产品为在政府 (略) 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4)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 (略) 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 (略) (略) “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新鲜的肉类,表面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10.5、副食品 (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 (略) 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 (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 点击查看>>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 ]46号) (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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