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03月至2022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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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03月至2022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浏阳市市 (略) 2022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浏阳市市 (略)
2022年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1、抽检单位应每周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抽检蔬菜、水果、豆类及坚果等食用农产品,每周将抽检结果信息报送浏阳市市 (略) 食品流通科。对不合格食品信息可以保密,及时通报给食品流 (略) 置,承检机构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2、每月完成量需按浏阳市市 (略) 食品流通科要求完成。按要求加强对风险食用农产品检测,配合 (略) 目标考核。
3、为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对应的食品抽检监测的大型检验设备,如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离子色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提供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购买发票及校准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应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抽样与检测,确保抽样与检测合法性。(提供相关证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抽检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将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数据上报人员应经过统一培训,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抽检单位应按季度撰写“食用农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交食品流通科。
6、抽样检测根据采购方的要求逐月进行,并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抽样检测及数据报送工作。
点击查看>> 2022年4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市市 (略)
2022年3月1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浏阳市市 (略) 2022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浏阳市市 (略)
2022年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1、抽检单位应每周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抽检蔬菜、水果、豆类及坚果等食用农产品,每周将抽检结果信息报送浏阳市市 (略) 食品流通科。对不合格食品信息可以保密,及时通报给食品流 (略) 置,承检机构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2、每月完成量需按浏阳市市 (略) 食品流通科要求完成。按要求加强对风险食用农产品检测,配合 (略) 目标考核。
3、为满足本项目检测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对应的食品抽检监测的大型检验设备,如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离子色谱仪、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提供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购买发票及校准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应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抽样与检测,确保抽样与检测合法性。(提供相关证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抽检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将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数据上报人员应经过统一培训,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抽检单位应按季度撰写“食用农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交食品流通科。
6、抽样检测根据采购方的要求逐月进行,并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抽样检测及数据报送工作。
点击查看>> 2022年4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市市 (略)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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