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磋商采购公告(SZHC2022-N-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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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磋商采购公告(SZHC2022-N-C-001)

苏州市自然 (略)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2-03-22】

项目概况

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SZHC2022-N-C-001

项目名称: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的重要举措。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工作要求,摸清低效用地底数,更高水平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 (略) 署开展了“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及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各地根据《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技术要点(试行)》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县(市、区)“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产业用地更新和产业用地供应计划落图、城市更新数据分析、专项规划编制以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1、产业用地更新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图落地方案

为落实高新区产业“双百”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用地更新和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编制产业用地更新实施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方案:

1.1 产业用地更新实施方案

1.2 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方案

2、城市更新数据分析

摸清城市更新片区建设用地的现状,查清土地权属关系,建立城市更新片区用地现状数据库,为高新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数据支撑。城市更新片区现状调查信息包括:

2.1土地审批信息

1) 土地权属信息

2) 土地批准信息

3) 土地登记信息

2.2土地利用现状

1) 基本情况

2) 建筑相关信息

3) 不同用途土地利用信息

3、专项规划编制(2021-2025年)

(1)规划编制

(2)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3)按程序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的论证、公示、审批和报备工作。

4、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时序,优先安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已征得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同意的低效用地实施再开发,确保再开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本次编制2021年年度计划。

(三)质量要求

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实施方案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3、在项目成果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要求。

(四)成果要求

1、产业用地更新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图落地方案

2、专项规划编制(2021-2025年)

3、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五)对响应单位的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须为本 (略) 有服务人员 (略) 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采购合同:

①严禁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②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3.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所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磋商响应人员要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 (略) 有工作提交采购人完整的全套技术成果。该全套技 (略) 审核且通过组织论证,并完成向省厅备案。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进度、成果内容和形式另有要求,须根据最新要求调整项目完成时间、成果内容和形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批、备案。

(七)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 2022年3月29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 (略) ,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 (略) ”,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 ,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入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 (略) 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若有质疑时“投标确认函”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 点击查看>>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点击查看>>

(3)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略) (略) 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 (略)

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 (略) 确认可 (略) 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磋商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略) (略) 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点击查看>>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且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并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如因此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 (略)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地 址:苏州 (略) (略) 科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潘喆051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惠程工程 (略)

地  址:苏州市 (略) (略) 金洲大厦10楼B1室

联系方式: 051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芳、侍慧

电   话:0512- 点击查看>>

苏州惠程工程 (略)

2022年3月22日

苏州市自然 (略)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2-03-22】

项目概况

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SZHC2022-N-C-001

项目名称:高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 点击查看>> .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的重要举措。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工作要求,摸清低效用地底数,更高水平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 (略) 署开展了“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及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各地根据《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技术要点(试行)》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县(市、区)“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提高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产业用地更新和产业用地供应计划落图、城市更新数据分析、专项规划编制以及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1、产业用地更新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图落地方案

为落实高新区产业“双百”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用地更新和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编制产业用地更新实施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方案:

1.1 产业用地更新实施方案

1.2 产业用地供应图落地方案

2、城市更新数据分析

摸清城市更新片区建设用地的现状,查清土地权属关系,建立城市更新片区用地现状数据库,为高新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数据支撑。城市更新片区现状调查信息包括:

2.1土地审批信息

1) 土地权属信息

2) 土地批准信息

3) 土地登记信息

2.2土地利用现状

1) 基本情况

2) 建筑相关信息

3) 不同用途土地利用信息

3、专项规划编制(2021-2025年)

(1)规划编制

(2)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3)按程序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的论证、公示、审批和报备工作。

4、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时序,优先安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已征得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同意的低效用地实施再开发,确保再开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本次编制2021年年度计划。

(三)质量要求

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实施方案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3、在项目成果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要求。

(四)成果要求

1、产业用地更新方案和产业用地供图落地方案

2、专项规划编制(2021-2025年)

3、第一年年度实施计划

(五)对响应单位的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须为本 (略) 有服务人员 (略) 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采购合同:

①严禁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②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3.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所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磋商响应人员要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2022年12月31日 (略) 有工作提交采购人完整的全套技术成果。该全套技 (略) 审核且通过组织论证,并完成向省厅备案。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进度、成果内容和形式另有要求,须根据最新要求调整项目完成时间、成果内容和形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批、备案。

(七)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 2022年3月29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 (略) ,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 (略) ”,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 ,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入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 (略) 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若有质疑时“投标确认函”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 点击查看>>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点击查看>>

(3)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QQ: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略) (略) 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 (略)

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 (略) 确认可 (略) 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磋商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0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略) (略) 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点击查看>>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且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并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并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如因此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 (略)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地 址:苏州 (略) (略) 科技大厦10楼

联系方式:潘喆051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惠程工程 (略)

地  址:苏州市 (略) (略) 金洲大厦10楼B1室

联系方式: 051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芳、侍慧

电   话:0512- 点击查看>>

苏州惠程工程 (略)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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