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杭海城际铁路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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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杭海城际铁路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海宁 (略) 2022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 (略) 2022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 (略) 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一、采购情况说明
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略) 令20 (略) )等有关要求由城 (略) 在地城市交 (略) 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 (略) 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海宁 (略) 现需采购第三方机构实施 (略) 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二、采购内容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对 (略) 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内容审核。
第三方安全评 (略) 评估 (略) 工程项目初期运营情况,可对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涉及的系统功能核验和系统联动测试相关项目进行复测,并说明复测项目和内容的必要性。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可采信运营单位提供的测试结果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通过查阅资料、人员问询、旁站检查、专项检测等方式,对 (略) 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实施情况,线路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主要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完善、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问题整改完成后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复核确认。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2021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海宁 (略)





海宁 (略) 2022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 (略) 2022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 (略) 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一、采购情况说明
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略) 令20 (略) )等有关要求由城 (略) 在地城市交 (略) 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 (略) 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海宁 (略) 现需采购第三方机构实施 (略) 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二、采购内容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对 (略) 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内容审核。
第三方安全评 (略) 评估 (略) 工程项目初期运营情况,可对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涉及的系统功能核验和系统联动测试相关项目进行复测,并说明复测项目和内容的必要性。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可采信运营单位提供的测试结果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通过查阅资料、人员问询、旁站检查、专项检测等方式,对 (略) 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实施情况,线路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主要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完善、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问题整改完成后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复核确认。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2021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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