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全覆盖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2-G3-990164-GXJL)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全覆盖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2-G3-990164-GXJL)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全覆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广西政府采购网) , http:/ 点击查看>> (广西南宁市公 (略) 网站)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南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全覆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广西政府采购网) , http:/ 点击查看>> (广西南宁市公 (略) 网站)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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