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04-0611:02:20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2022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04-0611:02:20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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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 | (略) 市容秩序辅助管理项目 | 1、服务内容 (一)街面市容秩序维持 (1)宣传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指导管理对象自觉遵守市容环境规定和要求; (2)开展街面市容巡查,对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辖区内无流动摊贩点、固定设摊和乱摊乱放现象; (3)协助配 (略) 门开展市容执法相关工作。 (二)街面设施巡查管理 (1)对沿街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一店多招”、设施损坏和安全隐患,劝导责任人进行维修整改, (略) 两侧门店无跨门经营现象,无乱挂横幅、乱设置广告牌等现象; (2)对新设置和改造设施的行为,查看相关许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申请受理途径; (3)发现有店家进行店面装修或开展临时商业活动的要核查店家是 (略) 门备案,店家未备案的,对相关活动进行劝阻并停止,店 (略) 门进行备案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开展; (4)发现有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及擅自在绿地上停车的,要及时予以劝阻、取证拍照, (略) 门相关事项; (5)对责任人不履行整改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略) 门报告。 (三)治安维稳 (1)对街道重点区域(学校、菜场、商圈等)进行定期、定点巡查; (2)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期间,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四)其他 (1)参与市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协 (略) 门、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治理、保障、拆违(区域内)等工作; (2) (略) 消防安全维护巡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 (略) 段管理标准,并达到以下市容市貌管理及维护质量要求: (一)街面市容服务质量要求 (1)劝导、 (略) 单位、店铺和个人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保持“三包”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到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 (2)沿路原则上不设摊点;特殊情况经市城市管 (略) 门批准设立的摊点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达到文明、规范、整洁、有序。 (3)沿路街巷保持畅通有序,各类摊点经市城市管 (略) 门批准可以在巷内指定位置经营,不准超出巷口;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4)对辖区范 (略) 边上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劝阻、管制,确保机动车停放有序; (5)对辖区范围内重点区域(菜场、学校、商圈等)三轮车、电瓶车停放进行管制,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二)街面设施服务质量要求 (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保持整洁、美观、安全;店面门前、人行道、绿化带、花坛游园无条幅、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2)沿路建筑物装饰装修和建筑工地施工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围挡, (略) 置建筑垃圾,保持市容整洁、道路畅通、文明安全;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略) 、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物料以及车辆抛洒、带泥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3)沿路音响器材噪音扰民,小锅炉烟尘扰民、焚烧垃圾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4)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擅自在绿地上停车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留证、及时报告。 (三)街道治安维稳服务质量要求 (1)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由 (略) 理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 (2)调解辖区范围内的群众纠纷,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 (四)其他服务质量要求 (1)管理区域范围内夜间若有突发状况,须 (略) 城管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2) (略) 城管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3)确保辖区范围内其它影响市容市貌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五)文明劝导服务方式 (1)中标人开展的区域保 (略) 需的工具、设备,服装等装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相关市容市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2)中标人按照要求对服务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的脏乱差现象,应及时宣传、提醒、告知、劝阻。 (3)中标人 (略) 罚权,不能没收、暂扣违法行为人的物品或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违法 (略) 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4)中标人应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倡导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劝导礼貌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威胁、辱骂、殴打服务对象。 (5)中标人应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实施劝导服务的同时,须主动捡 点击查看>> 白色垃圾、烟蒂等废弃物;带头遵守城市文明公约,并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市民群众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6)在工作中出现管理难题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报告鄞州区城市管理 (略) (略) ,请求给予支持与协助。 (7)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占道经营收取摊位费或保护费,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其它私利,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 点击查看>> | 2022年0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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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 | (略) 市容秩序辅助管理项目 | 1、服务内容 (一)街面市容秩序维持 (1)宣传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指导管理对象自觉遵守市容环境规定和要求; (2)开展街面市容巡查,对各类市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辖区内无流动摊贩点、固定设摊和乱摊乱放现象; (3)协助配 (略) 门开展市容执法相关工作。 (二)街面设施巡查管理 (1)对沿街店牌店招、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一店多招”、设施损坏和安全隐患,劝导责任人进行维修整改, (略) 两侧门店无跨门经营现象,无乱挂横幅、乱设置广告牌等现象; (2)对新设置和改造设施的行为,查看相关许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必要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申请受理途径; (3)发现有店家进行店面装修或开展临时商业活动的要核查店家是 (略) 门备案,店家未备案的,对相关活动进行劝阻并停止,店 (略) 门进行备案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开展; (4)发现有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及擅自在绿地上停车的,要及时予以劝阻、取证拍照, (略) 门相关事项; (5)对责任人不履行整改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略) 门报告。 (三)治安维稳 (1)对街道重点区域(学校、菜场、商圈等)进行定期、定点巡查; (2)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期间,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四)其他 (1)参与市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协 (略) 门、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治理、保障、拆违(区域内)等工作; (2) (略) 消防安全维护巡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 (略) 段管理标准,并达到以下市容市貌管理及维护质量要求: (一)街面市容服务质量要求 (1)劝导、 (略) 单位、店铺和个人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保持“三包”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做到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 (2)沿路原则上不设摊点;特殊情况经市城市管 (略) 门批准设立的摊点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达到文明、规范、整洁、有序。 (3)沿路街巷保持畅通有序,各类摊点经市城市管 (略) 门批准可以在巷内指定位置经营,不准超出巷口;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4)对辖区范 (略) 边上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进行劝阻、管制,确保机动车停放有序; (5)对辖区范围内重点区域(菜场、学校、商圈等)三轮车、电瓶车停放进行管制,确保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二)街面设施服务质量要求 (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保持整洁、美观、安全;店面门前、人行道、绿化带、花坛游园无条幅、落地招牌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2)沿路建筑物装饰装修和建筑工地施工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规定,设置施工围挡, (略) 置建筑垃圾,保持市容整洁、道路畅通、文明安全;对未经批准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略) 、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物料以及车辆抛洒、带泥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3)沿路音响器材噪音扰民,小锅炉烟尘扰民、焚烧垃圾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4)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擅自在绿地上停车及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留证、及时报告。 (三)街道治安维稳服务质量要求 (1)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由 (略) 理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 (2)调解辖区范围内的群众纠纷,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 (四)其他服务质量要求 (1)管理区域范围内夜间若有突发状况,须 (略) 城管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2) (略) 城管做好管理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3)确保辖区范围内其它影响市容市貌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五)文明劝导服务方式 (1)中标人开展的区域保 (略) 需的工具、设备,服装等装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相关市容市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2)中标人按照要求对服务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的脏乱差现象,应及时宣传、提醒、告知、劝阻。 (3)中标人 (略) 罚权,不能没收、暂扣违法行为人的物品或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违法 (略) 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4)中标人应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倡导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劝导礼貌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威胁、辱骂、殴打服务对象。 (5)中标人应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实施劝导服务的同时,须主动捡 点击查看>> 白色垃圾、烟蒂等废弃物;带头遵守城市文明公约,并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市民群众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6)在工作中出现管理难题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报告鄞州区城市管理 (略) (略) ,请求给予支持与协助。 (7)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占道经营收取摊位费或保护费,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其它私利,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 点击查看>> | 2022年0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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