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属国有企业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的采购计划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属国有企业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的采购计划
经2021年第19次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同意,我局现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评价工作。我局计划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采用自行组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选定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属国有企业“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目录代码及名称
E1401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 (略)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工作目标
使出资人更加全面、客观地掌握区属国有企业现状,并对企业提示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点,以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促进 (略) 治理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
(二)工作内容
“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是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略) 、 (略) )对企业围绕投资、融资、借款担保、资产租赁、产权交易、考核六项国资监管重点内容开展系统性的审计评价工作。其中:“1+1”是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N”是指企业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合规管理情况、资产租赁情况、兼职取酬情况、选聘中介机构情况、市场化投资绩效情况、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 (略)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坚持审计检查与评价相结合,采取审计评价对象全覆盖的方式。审计评价对象包括区国资委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拥有实 (略) 。目前,审计评价工作对象共计38家, (略) 1家、二级子公司16家,三级子公司18家,四级子公司3家(具体根据审计当年实际情况为准)。审计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2.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企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4.企业资产租赁情况;
5.企业对外借款、担保情况;
6.企业市场化投资行为情况;
7.企业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8.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
9.企业规范发放津补贴和规范列支三项费用执行情况;
10.企业兼职取酬情况;
11.企业公车管理情况;
12.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情况;
13.企业人才招聘及人才引进合规情况;
14.其他需要审计评价的内容。
审计评价内容 (略) 每年度根据省、市、区国资监管工作重点及区属企业经营方向、重要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评价结果 (略) 上报区国资委,并向企业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将企业审计和整改情况纳入区属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体系。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金额:58万元。
经费来源:2022年度国有资本金预算“1 N模式审计工作经费”科目列支。
五、承接主体标准
1.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2.满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相关规定;
3.承接主体无违反政府采购记录,无 (略) 保记录;
4.承接主体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5.承接主体提供的项目审计评价服务实施方案和报价内容详细完整,符合我单位实际;
6. 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涉 (略) 获取的各类资料、保密信息。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 (略) )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 (略) 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本项目拟采用自行组织综合比选方式开展采购。
七、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形成有法律效益的审计评价报告。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服务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 (略) 上发布。
(略)
2022年4月5日
经2021年第19次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同意,我局现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评价工作。我局计划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采用自行组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选定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属国有企业“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目录代码及名称
E1401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 (略)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工作目标
使出资人更加全面、客观地掌握区属国有企业现状,并对企业提示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点,以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促进 (略) 治理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
(二)工作内容
“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是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略) 、 (略) )对企业围绕投资、融资、借款担保、资产租赁、产权交易、考核六项国资监管重点内容开展系统性的审计评价工作。其中:“1+1”是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N”是指企业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合规管理情况、资产租赁情况、兼职取酬情况、选聘中介机构情况、市场化投资绩效情况、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1+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 (略)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坚持审计检查与评价相结合,采取审计评价对象全覆盖的方式。审计评价对象包括区国资委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拥有实 (略) 。目前,审计评价工作对象共计38家, (略) 1家、二级子公司16家,三级子公司18家,四级子公司3家(具体根据审计当年实际情况为准)。审计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2.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企业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4.企业资产租赁情况;
5.企业对外借款、担保情况;
6.企业市场化投资行为情况;
7.企业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8.企业违规经营投资及责任追究情况;
9.企业规范发放津补贴和规范列支三项费用执行情况;
10.企业兼职取酬情况;
11.企业公车管理情况;
12.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情况;
13.企业人才招聘及人才引进合规情况;
14.其他需要审计评价的内容。
审计评价内容 (略) 每年度根据省、市、区国资监管工作重点及区属企业经营方向、重要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评价结果 (略) 上报区国资委,并向企业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将企业审计和整改情况纳入区属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体系。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金额:58万元。
经费来源:2022年度国有资本金预算“1 N模式审计工作经费”科目列支。
五、承接主体标准
1.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2.满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相关规定;
3.承接主体无违反政府采购记录,无 (略) 保记录;
4.承接主体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5.承接主体提供的项目审计评价服务实施方案和报价内容详细完整,符合我单位实际;
6. 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涉 (略) 获取的各类资料、保密信息。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 (略) )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 (略) 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本项目拟采用自行组织综合比选方式开展采购。
七、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形成有法律效益的审计评价报告。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服务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 (略) 上发布。
(略)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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