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复函
昆 (略) 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略) (略) 令)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略)
2022年3月29日
中共昆 (略) 局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 (略) )、《 (略) 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 (略) )以及《 (略) 昆明市市级机 (略) 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行〔2016〕 (略) )文件精神,为保障中共昆 (略) 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9人(含)以下及11人(含)以上的集体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现拟定了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目录代码E1902:车辆及其运输机械设备租赁)。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 (略) 局
三、主要内容
为满足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的租赁、包车服务业务需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由中共昆 (略) 局“公务用车租车费、 (略) 综合服务经费、 (略) 政治待遇经费”项目中列支。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五、承接标准
(一)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具 (略) 必需的车辆(A包9座〈含〉以下的新能源车、轿车、商务车、越野车)、(B包11座〈含〉以上的中、大型客车提供14座、17座、20座、33座、39座、47座、49座、51座)且A包9座〈含〉以下新能源车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车辆的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所有车辆均安装GPS定位系统,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三) (略) 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A包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县级以上交 (略) 门颁发的有效汽车租赁备案证明、出租汽车或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资质;B包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县级以上交 (略) 门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五)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六)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八)符合上述投标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中标入围服务。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中共昆 (略) 局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 (略) )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 (略) 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关于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复函
昆 (略) 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略) (略) 令)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略)
2022年3月29日
中共昆 (略) 局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 (略) )、《 (略) 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 (略) )以及《 (略) 昆明市市级机 (略) 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行〔2016〕 (略) )文件精神,为保障中共昆 (略) 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9人(含)以下及11人(含)以上的集体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现拟定了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目录代码E1902:车辆及其运输机械设备租赁)。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 (略) 局
三、主要内容
为满足中共昆 (略) 局公务出行的租赁、包车服务业务需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整),由中共昆 (略) 局“公务用车租车费、 (略) 综合服务经费、 (略) 政治待遇经费”项目中列支。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五、承接标准
(一)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具 (略) 必需的车辆(A包9座〈含〉以下的新能源车、轿车、商务车、越野车)、(B包11座〈含〉以上的中、大型客车提供14座、17座、20座、33座、39座、47座、49座、51座)且A包9座〈含〉以下新能源车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车辆的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所有车辆均安装GPS定位系统,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三) (略) 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A包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县级以上交 (略) 门颁发的有效汽车租赁备案证明、出租汽车或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资质;B包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县级以上交 (略) 门颁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五)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六)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八)符合上述投标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中标入围服务。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中共昆 (略) 局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 (略) )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 (略) 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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