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17: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点击查看>> 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 GZFCG2022-7426
项目名称: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 (略) 开标室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 (略) 审计(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若投标单位有以上行贿犯罪等行为,将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发布时间:2022-04-13 17: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点击查看>> 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 GZFCG2022-7426
项目名称:西藏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租赁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 (略) 开标室2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 (略) 审计(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若投标单位有以上行贿犯罪等行为,将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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