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监理处2022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
西安市环境监理处2022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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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 | 采购内容: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项目主要内容为: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巡查服务,重点网格污染源排查及重点河流及敏感水域固体废物倾倒问题巡查服务,重点河流、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高空飞行检查服务,对疑似污染区域进行航拍监测取证和航迹空气质量数据采集, 并进行数据分析。2.大气污染无人机监测预警督查服务,分为日常督查和秋冬季督查,包含(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督查、臭氧污染源锁定督查、国控/ (略) 周边及重点企业督查、依照上级常规环保督查内容进行飞行巡查。将督查过程发现问题的地址、现场情况、经纬度等信息进行上报,并形成督查一张图展示,便于查看问题及整改情况)。;采购数量:1批;主要功能或目标:按 (略) (略) 署,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能力试点建设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9〕 (略) )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涉气企业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的通知》(陕环函〔2020〕2号)等有关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点河流流域、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应急等范围大、强度高、危险性较高的各项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充分发挥无人机、航测等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需满足的要求:结合当前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实际,按照“逐一遥测、连片飞行、重点排查、空域监测”的总体要求,实现网格覆盖定期监测,积累分析污染排放和监测数据,以科技手段助推我市科学、精准的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 点击查看>> | 2022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 (略)
2022年04月1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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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无人机辅助执法项目 | 采购内容: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无人机辅助项目主要内容为: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巡查服务,重点网格污染源排查及重点河流及敏感水域固体废物倾倒问题巡查服务,重点河流、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高空飞行检查服务,对疑似污染区域进行航拍监测取证和航迹空气质量数据采集, 并进行数据分析。2.大气污染无人机监测预警督查服务,分为日常督查和秋冬季督查,包含(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督查、臭氧污染源锁定督查、国控/ (略) 周边及重点企业督查、依照上级常规环保督查内容进行飞行巡查。将督查过程发现问题的地址、现场情况、经纬度等信息进行上报,并形成督查一张图展示,便于查看问题及整改情况)。;采购数量:1批;主要功能或目标:按 (略) (略) 署,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能力试点建设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9〕 (略) )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涉气企业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的通知》(陕环函〔2020〕2号)等有关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点河流流域、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应急等范围大、强度高、危险性较高的各项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充分发挥无人机、航测等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需满足的要求:结合当前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实际,按照“逐一遥测、连片飞行、重点排查、空域监测”的总体要求,实现网格覆盖定期监测,积累分析污染排放和监测数据,以科技手段助推我市科学、精准的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 点击查看>> | 2022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 (略)
202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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