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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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商务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服务项目,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计划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昆明市商务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从2021年昆明市商务 (略) 项目预算的相关费用中列支。

二、主要内容

(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5〕 (略) )、《 (略) 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 (略) 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绩〔2012〕 (略) ),对昆明市商务 (略)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划转。

(二) (略) 置的国有资 (略) 理。

三、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 (略) 必需的资质、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 (略) 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一)对昆明市商务 (略) 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划转; (略) 国有资产状况和价值进行审核, (略) 置国有资产申报表, (略) 置国有资产出具审核意见; (略) 置的国有资 (略) 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划转。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 (略) 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 (略) 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 (略) )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采购目录且采购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金额范围,按照 (略) 内控制度实施,采取询价采 (略) 会中介机构。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请将单位(机构)资质、服务方案、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相关资料 (略) 指定电子邮箱( @@@ 26.com), 并在工作日9:00-17:00电话确认(0871- 点击查看>> )视为报名成功。

七、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6日(5个工作日)。

昆明市商务 (略)

2021年4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 (略)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商务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服务项目,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计划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昆明市商务 (略) 国有资产清查、划转、处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仟元整),从2021年昆明市商务 (略) 项目预算的相关费用中列支。

二、主要内容

(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5〕 (略) )、《 (略) 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 (略) 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绩〔2012〕 (略) ),对昆明市商务 (略)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划转。

(二) (略) 置的国有资 (略) 理。

三、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 (略) 必需的资质、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 (略) 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一)对昆明市商务 (略) 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划转; (略) 国有资产状况和价值进行审核, (略) 置国有资产申报表, (略) 置国有资产出具审核意见; (略) 置的国有资 (略) 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划转。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 (略) 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略) 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 (略) 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 (略) )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采购目录且采购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金额范围,按照 (略) 内控制度实施,采取询价采 (略) 会中介机构。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请将单位(机构)资质、服务方案、从业经验、项目报价等相关资料 (略) 指定电子邮箱( @@@ 26.com), 并在工作日9:00-17:00电话确认(0871- 点击查看>> )视为报名成功。

七、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7日—5月6日(5个工作日)。

昆明市商务 (略)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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