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财购〔2022〕4号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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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财购〔2022〕4号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略) 门、各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和年度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范围

(略) 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照已批复的2 (略) 门预算,除限额以下协议供货、网上商城项目, (略) 门预算管理资金(包括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资金、其他各项收入等)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6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应当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临时追加预算和上级下达资金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将相关依据及时报送。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原则

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遵循“应编尽编、专款专用、项目预算细化”的原则,优先购买国货、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严禁配备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采购单位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进行价格测算的基础上编制采购计划。

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漯财购〔2021〕5号)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需 (略) (略) 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 (略)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时上传情况说明。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要求

各预算单位应于2022年6月1日前,按照《漯河市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见附表1)进行填报, (略) (略) 属单位的编制工作, (略) 门编制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以部门为单位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 63.com。没有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得进行政府采购。

四、落实意向公开

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报送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按照《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漯财购〔2020〕8号)文件要求提前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略) 将于下半年对采购项目落实意向公开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予通报。

五、政府采购变更

在不改变预算项目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填制《漯河市政府采购内容变更申请表》(见附表2), (略) 审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应填制《漯河市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 (略) 审批;若对整个预算项目进行变更的,应报市政府审批。

六、各单位采购同类货物、服务或工程,单次或年累计达到采购限额以上的,均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采购,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附件:1、漯河市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2、漯河市政府采购项目变更申请表

3、漯河市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

2022年5月12日


(略) 门、各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和年度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范围

(略) 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照已批复的2 (略) 门预算,除限额以下协议供货、网上商城项目, (略) 门预算管理资金(包括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资金、其他各项收入等)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50万元、工程6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应当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临时追加预算和上级下达资金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将相关依据及时报送。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原则

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遵循“应编尽编、专款专用、项目预算细化”的原则,优先购买国货、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严禁配备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采购单位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进行价格测算的基础上编制采购计划。

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应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按照《 (略)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漯财购〔2021〕5号)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需 (略) (略) 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 (略)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时上传情况说明。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政府采购计划报送要求

各预算单位应于2022年6月1日前,按照《漯河市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见附表1)进行填报, (略) (略) 属单位的编制工作, (略) 门编制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以部门为单位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 63.com。没有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得进行政府采购。

四、落实意向公开

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报送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按照《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漯财购〔2020〕8号)文件要求提前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略) 将于下半年对采购项目落实意向公开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予通报。

五、政府采购变更

在不改变预算项目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填制《漯河市政府采购内容变更申请表》(见附表2), (略) 审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应填制《漯河市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 (略) 审批;若对整个预算项目进行变更的,应报市政府审批。

六、各单位采购同类货物、服务或工程,单次或年累计达到采购限额以上的,均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采购,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附件:1、漯河市2022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2、漯河市政府采购项目变更申请表

3、漯河市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表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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