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9293117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929311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寿县自然 (略) 2022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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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寿县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 一、项目概况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1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二、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各地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1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工作范围 寿县区域,总面积2948平方千米。 3、参考资料 GB/T 点击查看>> -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 (略)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点击查看>>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 (略) 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略) 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为保证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准确性,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 (略) 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为建设用地的, (略) 照片;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物照片(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对影像反映明显是建筑物的图斑,未按照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调查的,须拍 (略) 举证照片,证 (略) 是利用地表种植的现状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 (略) 二级类变化的, (略) 实地举证。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 (略) 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类似图斑典型举证、局部航飞影像举证、承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 (略) 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略)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略) 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 (略) 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 (略) 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包括城市(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 (略) 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变更为城市(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 (略) ,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 (略) 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 (略) 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7)编制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调查底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编制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 (8)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采用工作分类图式、图例、色标,编制全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挂图尺寸1070mm * 770mm。 6、主要成果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和图件成果。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1年初库;苍穹格式2021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1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编写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5)图件成果 土地利用分幅图(电子及纸质); 全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电子及纸质); 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电子及纸质)。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 (略) 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通过县市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1月31日完成初步变更调查成果报市自然 (略) 审核,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验收(具体时间以国 (略)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 为准,在中标价 (略) 工作内容。 2、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满 (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要求并通过各级审核。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 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4、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到位,每缺席一天扣除1000元,并根据下发图斑量上足技术人员,每个图斑都必须到现场进行照片举证。对变更调查图斑错误造成影响的,须 (略) 赔偿责任。 5、如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变更调查任务,每超一天按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 一、项目概况 寿县行政区域全域。2021年度第三、四季度至2022年度国家下发的自然资源系统卫片(包括土地卫片、矿产卫片和耕地卫片等)所有图斑。 二、服务内容 (1)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 利用寿县自然 (略) 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批供地矢量数据、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数据与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进行套合,分析已有批准手续的图斑位置、面积,提高外业准度。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 (略) 线。 (2)外业初核 根据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结果开展外业核查,利用平板拍摄自核举证照片,逐图斑记录核查现状,以确定图斑的实际用途,为合法性判定提供事实依据。 (3)合法性初步判定及反馈 根据外业核查情况对下发监测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判定,并将判定结果进行反馈,同时补充提供资料:批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土地整治项目矢量数据、立项文件、验收数据等。 (4)内业矢量数据补充套合 根据补充提供的资料,结合初步套合结果进行图斑拆分,确认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和土 (略) 分,筛选疑似违法图斑及拆分后 (略) 分的图斑。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划二 (略) 线。 (5)二次外业核查 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实地测量违法用地范围,将测量成果转换为矢量数据以确定疑似违法用地位置、面积。利 (略) APP对图斑进行拍照举证。 (6)套合图件制作及图斑卷宗制作 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将建设用地批供地信息、临时用地范围、设施农用地范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将套合合法建设用地、合法临时用地、合法设施农用地范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实测违法范围内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面积、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信息等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制作图斑卷宗。 (7)系统填报 辅助寿县自然 (略) 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初次系统填报,并根据市级、省级核查反馈结果再次进行系统修改填报。 (8)违法整改图斑数据制作 根据 (略) (略) 卷宗内必要构件进行复印整理,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完善手续的实际情况,按照合法图斑的要求完善图斑套合工作,并制作相关图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的实际情况,拍摄整改后现场举证照片,并制作整改前后对比图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最终修改系统填报内容。 三、提交成果 (1)文字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分析报告 (2)表格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核查汇总表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外业核查表 (3)组卷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合法类卷宗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违法类卷宗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其他类卷宗 四、其他要求 1、按国家相应的规程规范等技术要求进行项目的工作实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3、中标单位须安排技术人员在寿县自然 (略) 驻点工作。 | 点击查看>> | 2022年01月 | 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寿县自然 (略) 2022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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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寿县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项目 | 一、项目概况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1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二、服务内容 1、工作内容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各地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1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工作范围 寿县区域,总面积2948平方千米。 3、参考资料 GB/T 点击查看>> -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 (略)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点击查看>>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 (略) 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略) 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为保证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准确性,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 (略) 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为建设用地的, (略) 照片;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物照片(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对影像反映明显是建筑物的图斑,未按照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调查的,须拍 (略) 举证照片,证 (略) 是利用地表种植的现状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 (略) 二级类变化的, (略) 实地举证。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 (略) 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类似图斑典型举证、局部航飞影像举证、承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 (略) 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略)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略) 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 (略) 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 (略) 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包括城市(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 (略) 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变更为城市(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 (略) ,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 (略) 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 (略) 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7)编制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调查底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编制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 (8)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采用工作分类图式、图例、色标,编制全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挂图尺寸1070mm * 770mm。 6、主要成果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和图件成果。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1年初库;苍穹格式2021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1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编写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5)图件成果 土地利用分幅图(电子及纸质); 全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电子及纸质); 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挂图(电子及纸质)。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 (略) 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通过县市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1月31日完成初步变更调查成果报市自然 (略) 审核,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家验收(具体时间以国 (略)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 为准,在中标价 (略) 工作内容。 2、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满 (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要求并通过各级审核。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 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4、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到位,每缺席一天扣除1000元,并根据下发图斑量上足技术人员,每个图斑都必须到现场进行照片举证。对变更调查图斑错误造成影响的,须 (略) 赔偿责任。 5、如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变更调查任务,每超一天按千分之二收取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 一、项目概况 寿县行政区域全域。2021年度第三、四季度至2022年度国家下发的自然资源系统卫片(包括土地卫片、矿产卫片和耕地卫片等)所有图斑。 二、服务内容 (1)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 利用寿县自然 (略) 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批供地矢量数据、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数据与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进行套合,分析已有批准手续的图斑位置、面积,提高外业准度。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 (略) 线。 (2)外业初核 根据内业矢量数据初步套合结果开展外业核查,利用平板拍摄自核举证照片,逐图斑记录核查现状,以确定图斑的实际用途,为合法性判定提供事实依据。 (3)合法性初步判定及反馈 根据外业核查情况对下发监测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判定,并将判定结果进行反馈,同时补充提供资料:批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土地整治项目矢量数据、立项文件、验收数据等。 (4)内业矢量数据补充套合 根据补充提供的资料,结合初步套合结果进行图斑拆分,确认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和土 (略) 分,筛选疑似违法图斑及拆分后 (略) 分的图斑。根据套合结果进行矢量数据切片,规划二 (略) 线。 (5)二次外业核查 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实地测量违法用地范围,将测量成果转换为矢量数据以确定疑似违法用地位置、面积。利 (略) APP对图斑进行拍照举证。 (6)套合图件制作及图斑卷宗制作 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将建设用地批供地信息、临时用地范围、设施农用地范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将套合合法建设用地、合法临时用地、合法设施农用地范围、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实测违法范围内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国有建设用地面积、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信息等整理落实到套合图件当中;制作图斑卷宗。 (7)系统填报 辅助寿县自然 (略) 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初次系统填报,并根据市级、省级核查反馈结果再次进行系统修改填报。 (8)违法整改图斑数据制作 根据 (略) (略) 卷宗内必要构件进行复印整理,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完善手续的实际情况,按照合法图斑的要求完善图斑套合工作,并制作相关图件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的实际情况,拍摄整改后现场举证照片,并制作整改前后对比图归档图斑卷宗统一管理;根据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最终修改系统填报内容。 三、提交成果 (1)文字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分析报告 (2)表格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核查汇总表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核查明细表外业核查表 (3)组卷成果 1)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合法类卷宗 2)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违法类卷宗 3)寿县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其他类卷宗 四、其他要求 1、按国家相应的规程规范等技术要求进行项目的工作实施。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3、中标单位须安排技术人员在寿县自然 (略) 驻点工作。 | 点击查看>> | 2022年01月 | 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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