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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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 长乐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 本次长乐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包括长乐区城市规划区(包括吴航、航城、首 (略) 分区域)、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包括文武砂镇区及周 (略) 分区域)和其他十三个乡镇(街道)的规划镇区,以及空港、滨海两个工业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其中城区的评估范围总面积约60平方公里,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的评估范围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 (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范围 本次长乐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宜覆盖建成区、开发区,具体将根据市场发育和政府监管需求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确定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长乐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2、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3、金峰、漳港、鹤上、潭头、江田、古槐、松下、文岭、玉田、梅花、湖南、猴屿和罗联等十三个乡镇(街道)规划镇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原空港工业区)和长乐经济开发区(原滨海工业区)两个工业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5、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6、制定基准地价成果应用方案; 7、建立基准地价空间数据库; 8、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专题研究; 9、按要求完成基准地价电子化备案工作。 上述基准地价更新内容需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严格按照自然资办发〔2020〕 (略) 的分类,将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细分至二级类,将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细分至三级类,并做好两轮地价中用地分类的衔接;同 (略) 分分割销售工业用地、租赁型商品房用地、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等类型的基准地价制定;并开展上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应用分析专题研究,以及基准地价更新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增值收益率测算成果衔接专题研究,以满足我区不同权利类型、不用利用类型管理需要,最终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需符合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和省、市自 (略) 门下发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有关文件要求。 (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内容 按照《标定地价规程》、《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新制定的《福建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确定本次标定地价更新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根据地价管理需要调整更新公示范围; 2、在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基础上调整更新标定区域; 3、维护更新标准宗地和登记信息; 4、组织执业土地估价师评估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 5、协助审议确定标准宗地标定地价; 6、编制标定地价修正体系; 7、建立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 最终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需符合新制定的《福建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和省、市自 (略) 门下发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有关文件要求。 四、主要工作依据 1、《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闽委发〔2014〕 (略) ); 2、《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 (略) );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若干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目录(2020本)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 (略) ); 4、《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略) ); 5、《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 6、《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 五、工作成果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 1、文字报告 ①福州市长乐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②福州市长乐区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③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④福州市长乐区乡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⑤福州市长乐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专题报告 2、表格 ①福州市长乐区城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②福州滨海新城启动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③福州市长乐区乡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④空港和滨海两个工业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 | 50 | 50 | 2022-06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发布时间:2022-06-09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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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 长乐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 本次长乐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包括长乐区城市规划区(包括吴航、航城、首 (略) 分区域)、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包括文武砂镇区及周 (略) 分区域)和其他十三个乡镇(街道)的规划镇区,以及空港、滨海两个工业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其中城区的评估范围总面积约60平方公里,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的评估范围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 (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范围 本次长乐区标定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宜覆盖建成区、开发区,具体将根据市场发育和政府监管需求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确定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长乐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2、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3、金峰、漳港、鹤上、潭头、江田、古槐、松下、文岭、玉田、梅花、湖南、猴屿和罗联等十三个乡镇(街道)规划镇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原空港工业区)和长乐经济开发区(原滨海工业区)两个工业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5、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6、制定基准地价成果应用方案; 7、建立基准地价空间数据库; 8、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专题研究; 9、按要求完成基准地价电子化备案工作。 上述基准地价更新内容需充分衔接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严格按照自然资办发〔2020〕 (略) 的分类,将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细分至二级类,将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细分至三级类,并做好两轮地价中用地分类的衔接;同 (略) 分分割销售工业用地、租赁型商品房用地、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等类型的基准地价制定;并开展上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应用分析专题研究,以及基准地价更新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增值收益率测算成果衔接专题研究,以满足我区不同权利类型、不用利用类型管理需要,最终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需符合新修订的《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和省、市自 (略) 门下发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有关文件要求。 (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内容 按照《标定地价规程》、《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新制定的《福建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确定本次标定地价更新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根据地价管理需要调整更新公示范围; 2、在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基础上调整更新标定区域; 3、维护更新标准宗地和登记信息; 4、组织执业土地估价师评估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 5、协助审议确定标准宗地标定地价; 6、编制标定地价修正体系; 7、建立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 最终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果需符合新制定的《福建省标定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和省、市自 (略) 门下发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有关文件要求。 四、主要工作依据 1、《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闽委发〔2014〕 (略) ); 2、《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 (略) );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若干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目录(2020本)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 (略) ); 4、《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略) ); 5、《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 6、《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 五、工作成果 (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 1、文字报告 ①福州市长乐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②福州市长乐区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③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④福州市长乐区乡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⑤福州市长乐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专题报告 2、表格 ①福州市长乐区城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②福州滨海新城启动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③福州市长乐区乡 (略) 线价表、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④空港和滨海两个工业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居住用地基准地价表、工业用地基 | 50 | 50 | 2022-06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 (略)
发布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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