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3季度采购意向-湘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湘潭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3季度采购意向-湘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湘潭 (略) 2022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湘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项目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 (略) )的文件要求,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调查评价对象和要求,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从生态、植被状况、种植规模、区位等方面,构建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指标。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数据,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有序推进标注“恢复属性”地类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耕地全程一体化管理提供支撑。省厅要求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完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2

湘潭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项目

根据《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3月17日印发)的文件要求,以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尊重建设用地合法权益,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变更调查中按实际现状调查的已审批未建设用地等管理属性用地进行地类转换,在变更调查真实性基础上反映规划管理的需要。市县充分利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现状基数的阶段性成果,对所有管理属性数据进行全面梳理、举证,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省厅要求各县市区将管理属性用地数据交市州自 (略) 门初审及汇总,在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相应厅直属单位审查。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3

湘潭县田长制耕地四至范围图制作项目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耕地保护宣传的紧急通知》和中共湖 (略) 关于印发《全省耕地保护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略) 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开展湘潭县田长制耕地四至范围图制作工作,形成以县市、乡镇、村、组、户五级田长制为基础的耕地保护网格化工作,制作耕地保护田长制格网图,自上而下建立五级田长制,为后续制作标志牌提供准确的耕地四至范围图。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4

湘潭县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

根 (略) 办公厅2021年12月份《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的通知以及省、市级自 (略) 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湘潭县实际,在湘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和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国土调查工作。(一)县级调查:根据省厅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列表和国土变更调查基本库,组织开展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和数据库更新等工作。(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及“互联网+”在线核查。(三)完成时间:2022年2月8日前完成市级核查;2月18日前完成省级核查;6月30日之前完成国家级核查。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湘潭 (略) 2022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湘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项目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 (略) )的文件要求,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调查评价对象和要求,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从生态、植被状况、种植规模、区位等方面,构建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指标。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数据,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有序推进标注“恢复属性”地类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耕地全程一体化管理提供支撑。省厅要求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完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分析评价工作。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2

湘潭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项目

根据《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3月17日印发)的文件要求,以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转换,尊重建设用地合法权益,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变更调查中按实际现状调查的已审批未建设用地等管理属性用地进行地类转换,在变更调查真实性基础上反映规划管理的需要。市县充分利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现状基数的阶段性成果,对所有管理属性数据进行全面梳理、举证,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省厅要求各县市区将管理属性用地数据交市州自 (略) 门初审及汇总,在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相应厅直属单位审查。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3

湘潭县田长制耕地四至范围图制作项目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耕地保护宣传的紧急通知》和中共湖 (略) 关于印发《全省耕地保护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略) 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开展湘潭县田长制耕地四至范围图制作工作,形成以县市、乡镇、村、组、户五级田长制为基础的耕地保护网格化工作,制作耕地保护田长制格网图,自上而下建立五级田长制,为后续制作标志牌提供准确的耕地四至范围图。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4

湘潭县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

根 (略) 办公厅2021年12月份《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的通知以及省、市级自 (略) 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湘潭县实际,在湘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和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国土调查工作。(一)县级调查:根据省厅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列表和国土变更调查基本库,组织开展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和数据库更新等工作。(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及“互联网+”在线核查。(三)完成时间:2022年2月8日前完成市级核查;2月18日前完成省级核查;6月30日之前完成国家级核查。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