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服湛江通用-钻井石油工具煤油招标预告
油服湛江通用-钻井石油工具煤油招标预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 | 采购标的名称: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采购标的数量: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若干 | 2022年7月 |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无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需要能开具成品油发票的资质。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应是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4、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5、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产品采办业绩,并保证在参与投标阶段和中标后合同执行阶段均有效,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业务进行汇总,并注明业务的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技术要求和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6、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略)
2022年7月6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 | 采购标的名称: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采购标的数量:钻井石油工具煤油采购 点击查看>> -0067若干 | 2022年7月 |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无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需要能开具成品油发票的资质。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应是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4、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5、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产品采办业绩,并保证在参与投标阶段和中标后合同执行阶段均有效,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业务进行汇总,并注明业务的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技术要求和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6、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略)
2022年7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