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采购意向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采购意向
意向公示
铁岭 (略) 本级 2022年8(至)8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铁岭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本级)项目 | (一)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 (二)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围绕区域 (略) ,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人才培养需求,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覆盖面,让更多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吸收为培育对象。 (三)推行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一是开展集中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不少于18课时;二是开展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产业化示范地基、家庭农场、 (略) 实操演练;三是开展观摩交流,现场学习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 (略) ,提升发展能力。 (四)提升培育条件能力。一是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二是加强培育机构和基地的遴选管理。 (五)强化跟踪服务。加强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一是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受训农民倾斜支持,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相衔接。二是拓宽高素 (略) 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三是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培训机构需具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近5年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组 (略) 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特色、深受农民 (略) 点击查看>> 和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后 (略) 点击查看>> 。 2.场所要求。远离交通要道,繁杂环境;具有容纳100人左右的培训教室;办公室、档案室均不少于20平米;具有能够容纳100人左右的室外 (略) ,具有相关专业的教学实验场地。 3.食宿条件。具有容纳100人左右的就餐和住宿条件,每间宿舍不多于4人,有供学员学习的桌椅、独立卫生间、宽带、有线和洗浴条件等。 4.设施设备。具有培训用的计算机、投影仪、音响、话筒、黑白板等培训设备。 5.安全保障。培训基地必须具备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检疫等安全合格证。 四、时间安排 为确保我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本级任务的顺利完成,拟于7月20日之前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并按招标程序完成招标工作。确定培训机构后,随即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略) 培训任务。 | 36 | 8月 | 资金管理 (一)代理机构费用计取 代理机构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 (略) 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按上下浮动20%确定。代理服务费从合同约定,由中标培训机构支付。 (二)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范围为承担培训任务的市本级。补助标准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1800元。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一是课堂培训及实训支出。包括聘请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讲课费、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应含燃油费);学员食宿及学习用品、实训用品费;实训交通(含燃油费)耗材、场租、教材及资料费等。二是组织学员在本地和异地参观交流支出。包括交通费(含燃油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以及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支出。三是线上培训服务费。包括固定费用、课时流量费、精品课制作费。四是信息化手段利用及后续跟踪服务的相关支出(含教师及技术员微课、视频制作费)。五是开展需求调研、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档案管理、技能鉴定、证书印制等培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 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 (略) )文件的讲课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师等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略低执行。 (四)资金拨付。资金通过省、 (略) 门拨付到市 (略) 门。市 (略) 门,根据实施方案,预拨4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 2022年7月7日 |
意向公示
铁岭 (略) 本级 2022年8(至)8月
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铁岭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本级)项目 | (一)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 (二)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围绕区域 (略) ,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人才培养需求,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覆盖面,让更多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吸收为培育对象。 (三)推行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一是开展集中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不少于18课时;二是开展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产业化示范地基、家庭农场、 (略) 实操演练;三是开展观摩交流,现场学习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 (略) ,提升发展能力。 (四)提升培育条件能力。一是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二是加强培育机构和基地的遴选管理。 (五)强化跟踪服务。加强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一是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受训农民倾斜支持,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相衔接。二是拓宽高素 (略) 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三是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培训机构需具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近5年无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组 (略) 管理制度;具有专业特色、深受农民 (略) 点击查看>> 和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后 (略) 点击查看>> 。 2.场所要求。远离交通要道,繁杂环境;具有容纳100人左右的培训教室;办公室、档案室均不少于20平米;具有能够容纳100人左右的室外 (略) ,具有相关专业的教学实验场地。 3.食宿条件。具有容纳100人左右的就餐和住宿条件,每间宿舍不多于4人,有供学员学习的桌椅、独立卫生间、宽带、有线和洗浴条件等。 4.设施设备。具有培训用的计算机、投影仪、音响、话筒、黑白板等培训设备。 5.安全保障。培训基地必须具备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检疫等安全合格证。 四、时间安排 为确保我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本级任务的顺利完成,拟于7月20日之前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并按招标程序完成招标工作。确定培训机构后,随即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略) 培训任务。 | 36 | 8月 | 资金管理 (一)代理机构费用计取 代理机构服务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 (略) 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按上下浮动20%确定。代理服务费从合同约定,由中标培训机构支付。 (二)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范围为承担培训任务的市本级。补助标准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1800元。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一是课堂培训及实训支出。包括聘请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讲课费、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应含燃油费);学员食宿及学习用品、实训用品费;实训交通(含燃油费)耗材、场租、教材及资料费等。二是组织学员在本地和异地参观交流支出。包括交通费(含燃油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以及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支出。三是线上培训服务费。包括固定费用、课时流量费、精品课制作费。四是信息化手段利用及后续跟踪服务的相关支出(含教师及技术员微课、视频制作费)。五是开展需求调研、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档案管理、技能鉴定、证书印制等培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 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 (略) )文件的讲课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师等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略低执行。 (四)资金拨付。资金通过省、 (略) 门拨付到市 (略) 门。市 (略) 门,根据实施方案,预拨4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 202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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