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调整发布招标计划的水务工程项目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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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调整发布招标计划的水务工程项目范围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一、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按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穗发改函〔2022〕 (略) )的要求,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务工程项目,应当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30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 (略) 会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当载明拟招标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投资估算、招标内容或范围、预计开始进行招标的时间等内容。

二、 (略) 有关发布招标计划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pdf


广州市 (略)

2022年7月14日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一、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按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穗发改函〔2022〕 (略) )的要求,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务工程项目,应当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30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 (略) 会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当载明拟招标的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投资估算、招标内容或范围、预计开始进行招标的时间等内容。

二、 (略) 有关发布招标计划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pdf


广州市 (略)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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