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及规章后评估计划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 (略) )要求,我厅组织修订《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形成了《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于2005年制定出台、2011年进行修订,对于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预防和纠正测绘违法行为、避免重复测绘、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的现况,亟须修订。一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2018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进行了废旧立新。2021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发布。基于新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的规定要求,需要进行修订。二是顺应资质管理变革。 (略) 于2021年对《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发布,其中对于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因此有关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审核的相关条款也应当修改,避免因标准不同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便。三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为巩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县级自 (略) 门管理权限。同时,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办理方式已经改为在线办理,办理 (略) (略) 简化,需要进行相应修改。
二、修订的可行性
修订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我们认为条件已经成熟,具有现实可能性。一是修订依据充分。关于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地方性法规有《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省政府规章有《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内容涉及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的方方面面,为修订《办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和参考。二是修订研究充分。自2018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发布施行,特别是地方机构改革后,我省逐步就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进行探索研究,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办理步骤、优化工作方法,在认真学习上位法相关规定基础上,研究分析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计的有关制度和建立的有关措施。三是修订准备充分。我省于2021年建成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与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为通过互联网高效便捷办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提供了技术支撑。2022年初,省厅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办理事项流程清单》,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
三、起草过程
为确保《办法》起草工作顺利进行, (略) 做了精心安排。一是 (略) 。在分管厅领导的关心下, (略) 将《办法》修订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人。2022年3月,委托省测 (略) 承担具体工作。处、中心抽选人员组成了联合工作组,负责《办法》修订起草工作。二是广泛收集资料。整理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相关上位法律法规、现有规范性文件,为《办法》修订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收集了14个省份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相关制度文件,为《办法》起草提供内容参考。三是充分开展调研。结合近两年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情况,通过电话访谈等形式,调研了 (略) (略) 和工作流程;通过QQ群等渠道,了解服务对象办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四是深化管理设计。在充分研究相关上位法律法规、我省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的相关经验,梳理完善了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要求,设计细化了备案工作流程。五是认真起草文稿。起草小组认真起草《办法》修订文稿, (略) 研讨,先后3次对外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在 (略) 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众意见。通过书面文件分别向 (略) 、地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室,省内13个设区的市自 (略) 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略) 和5 (略) 属测绘资质单位征求意见。截至6月8日,共收到反馈的修改意见建议31条。
经认真汇总、逐条分析、深入研究,起草 (略) 分采纳了19条修改意见,未采纳12条,未采纳的意见分别说明了理由。
五、主要修订内容
《办法》共计十七条,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第一条至第二条分别阐述了办法确立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第三条明确了监管主体的职责分工;第四条明确了备案主体与时限要求;第五条至第十二条分别阐述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办理渠道、业务流程及时限要求等内容;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及结果应用内容;第十五条明确了办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纪律;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办法》的发布机关和生效时间。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改《办法》名称。为了适应测绘地理信息形势发展新需要,更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法规、规章也相继修订、废旧立新并更名,《办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进行了更新。为了与上位法保持统一,《办法》名称修改为《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二)明确适用范围。《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招标或者政府采购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
(三)确定管理职责。根据《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明确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自 (略) 门和办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 (略) 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工作。
(四)简化备案材料。《办法》将原先需要提交各种纸质材料进行备案的方式改为在线办理,并明确了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内容,较原《办法》需要提 (略) 减少,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五)细化核实内容。按照新的管理要求,明确自 (略) 门收到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申请时,应当审核管辖范围、承包单位测绘资质等级及专业类别、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及填报信息一致性等方面内容。
(六)优化管理程序。为优化营商环境,备案提供线上不见面办理便利化服务,对原《办法》中的办理时限由二十个工作日压缩至七个工作日,明确了退回备案的具体情形,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
(七)创新管理抓手。修改后的《办法》创新了备案管理的抓手。对不按规定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备案结果在测绘资质管理、行业信用评价、成果质量委托检验等工作中应用。
(八)其他。 (略) 门和实施时间。 (略) 分章节的顺序。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及规章后评估计划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 (略) )要求,我厅组织修订《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形成了《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于2005年制定出台、2011年进行修订,对于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预防和纠正测绘违法行为、避免重复测绘、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的不断提高,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的现况,亟须修订。一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2018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进行了废旧立新。2021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发布。基于新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的规定要求,需要进行修订。二是顺应资质管理变革。 (略) 于2021年对《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发布,其中对于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因此有关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审核的相关条款也应当修改,避免因标准不同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便。三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为巩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县级自 (略) 门管理权限。同时,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办理方式已经改为在线办理,办理 (略) (略) 简化,需要进行相应修改。
二、修订的可行性
修订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我们认为条件已经成熟,具有现实可能性。一是修订依据充分。关于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地方性法规有《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省政府规章有《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内容涉及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的方方面面,为修订《办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和参考。二是修订研究充分。自2018年《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发布施行,特别是地方机构改革后,我省逐步就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进行探索研究,梳理业务流程、规范办理步骤、优化工作方法,在认真学习上位法相关规定基础上,研究分析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计的有关制度和建立的有关措施。三是修订准备充分。我省于2021年建成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与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为通过互联网高效便捷办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提供了技术支撑。2022年初,省厅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办理事项流程清单》,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
三、起草过程
为确保《办法》起草工作顺利进行, (略) 做了精心安排。一是 (略) 。在分管厅领导的关心下, (略) 将《办法》修订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人。2022年3月,委托省测 (略) 承担具体工作。处、中心抽选人员组成了联合工作组,负责《办法》修订起草工作。二是广泛收集资料。整理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相关上位法律法规、现有规范性文件,为《办法》修订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收集了14个省份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相关制度文件,为《办法》起草提供内容参考。三是充分开展调研。结合近两年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情况,通过电话访谈等形式,调研了 (略) (略) 和工作流程;通过QQ群等渠道,了解服务对象办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四是深化管理设计。在充分研究相关上位法律法规、我省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的相关经验,梳理完善了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要求,设计细化了备案工作流程。五是认真起草文稿。起草小组认真起草《办法》修订文稿, (略) 研讨,先后3次对外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在 (略) 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众意见。通过书面文件分别向 (略) 、地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室,省内13个设区的市自 (略) 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略) 和5 (略) 属测绘资质单位征求意见。截至6月8日,共收到反馈的修改意见建议31条。
经认真汇总、逐条分析、深入研究,起草 (略) 分采纳了19条修改意见,未采纳12条,未采纳的意见分别说明了理由。
五、主要修订内容
《办法》共计十七条,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第一条至第二条分别阐述了办法确立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第三条明确了监管主体的职责分工;第四条明确了备案主体与时限要求;第五条至第十二条分别阐述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的办理渠道、业务流程及时限要求等内容;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监管及结果应用内容;第十五条明确了办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纪律;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办法》的发布机关和生效时间。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改《办法》名称。为了适应测绘地理信息形势发展新需要,更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法规、规章也相继修订、废旧立新并更名,《办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进行了更新。为了与上位法保持统一,《办法》名称修改为《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二)明确适用范围。《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招标或者政府采购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
(三)确定管理职责。根据《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明确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自 (略) 门和办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 (略) 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工作。
(四)简化备案材料。《办法》将原先需要提交各种纸质材料进行备案的方式改为在线办理,并明确了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内容,较原《办法》需要提 (略) 减少,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五)细化核实内容。按照新的管理要求,明确自 (略) 门收到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申请时,应当审核管辖范围、承包单位测绘资质等级及专业类别、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及填报信息一致性等方面内容。
(六)优化管理程序。为优化营商环境,备案提供线上不见面办理便利化服务,对原《办法》中的办理时限由二十个工作日压缩至七个工作日,明确了退回备案的具体情形,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率。
(七)创新管理抓手。修改后的《办法》创新了备案管理的抓手。对不按规定备案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备案结果在测绘资质管理、行业信用评价、成果质量委托检验等工作中应用。
(八)其他。 (略) 门和实施时间。 (略) 分章节的顺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