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关于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关于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8月至2022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关于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内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数量:11 主要功能或目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需满足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 在宝清县行政区域范围承诺遵守《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10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10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6.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 (略) 络技术条件, (略) 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7.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及时反馈预售监管资金存入、取出等相关数据;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及三方监管协议法审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8.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 0.0001 | 2022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2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8月至2022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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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内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数量:11 主要功能或目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需满足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 在宝清县行政区域范围承诺遵守《宝清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10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10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6.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 (略) 络技术条件, (略) 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7.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及时反馈预售监管资金存入、取出等相关数据;签订监管合作协议及三方监管协议法审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8.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 | 0.0001 | 2022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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