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利局2022年8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古田县2022-2023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古田县水利局2022年8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古田县2022-2023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古田县水利局) 2022 年 8 (至)10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1 | 古田县水利局 | 古田县2022-2023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 [C*]水库管理服务 | 一、服务内容 古田县登记在册公益性小型水库28座及山塘16座,涉及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28座公益性水库及16座山塘采用全委托方式,进行运行维修养护管理。 二、服务范围 水库管理范围内大坝(主副坝)、输(引)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泄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观测设施、管理房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和上 (略) 。 三、购买服务内容 工程巡视检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运行操作、防汛值班值守等运行管理工作。 四、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和标准 购买服务各项工作要求和标准除应满足以下约定外,还应遵循《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一)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分类及频次:(1)日常巡查。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非汛期每周巡查一次;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2)防汛检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各组织一次防汛检查。(3)特别检查。 2.每次巡视检查均应使用福建水库巡查APP如实、准确做好检查记录。 3.巡视检查中,发现工程有异常现象,应及时研判并上报,报告后应坚守现场,加强险情部位的观测,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4.巡视检查后,对检查原始记录进行整理或保存,及时上传巡查APP巡查信息,离线巡查上传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天。 (二)安全监测 1.安全监测分为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和渗流监测。 2.*方应做好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工作。 3.每次观测均应做好现场观测记录。 (三)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包括日常安全防护和日常养护。 2.*方应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购买服务范围内工程设施、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安全、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方或水库管理单位。 3.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方应会同*方组织一次购买服务范围内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的全面检查和维修养护。 4.日常养护应按照《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5.日常养护应填写实施记录。 (四)运行操作 1.运行操作应严格依照*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授权调度指令开展。禁止不按授权指令操作或未经授权擅自执行调度操作。 2.运行操作应落实相对固定的巡查管护人员负责,禁止非运行操作人员进行运行操作。运行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报告。 3.每次运行操作均应填写运行操作记录,及时、真实记录运行操作情况。记录本应放置于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并按月分册存档。 (五)防汛值班值守 1.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时,*方应安排巡查管护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参与水库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 2.防汛值班值守应服从*方、水库主管部门、有管辖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防汛部门的安排。 五、购买服务期限1年 | 92 | 92 | 2022-09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古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古田县水利局) 2022 年 8 (至)10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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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田县水利局 | 古田县2022-2023年度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 [C*]水库管理服务 | 一、服务内容 古田县登记在册公益性小型水库28座及山塘16座,涉及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28座公益性水库及16座山塘采用全委托方式,进行运行维修养护管理。 二、服务范围 水库管理范围内大坝(主副坝)、输(引)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泄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观测设施、管理房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和上 (略) 。 三、购买服务内容 工程巡视检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运行操作、防汛值班值守等运行管理工作。 四、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和标准 购买服务各项工作要求和标准除应满足以下约定外,还应遵循《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一)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分类及频次:(1)日常巡查。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非汛期每周巡查一次;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2)防汛检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各组织一次防汛检查。(3)特别检查。 2.每次巡视检查均应使用福建水库巡查APP如实、准确做好检查记录。 3.巡视检查中,发现工程有异常现象,应及时研判并上报,报告后应坚守现场,加强险情部位的观测,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4.巡视检查后,对检查原始记录进行整理或保存,及时上传巡查APP巡查信息,离线巡查上传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天。 (二)安全监测 1.安全监测分为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和渗流监测。 2.*方应做好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工作。 3.每次观测均应做好现场观测记录。 (三)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包括日常安全防护和日常养护。 2.*方应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购买服务范围内工程设施、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安全、工程安全和水质安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方或水库管理单位。 3.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方应会同*方组织一次购买服务范围内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的全面检查和维修养护。 4.日常养护应按照《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5.日常养护应填写实施记录。 (四)运行操作 1.运行操作应严格依照*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授权调度指令开展。禁止不按授权指令操作或未经授权擅自执行调度操作。 2.运行操作应落实相对固定的巡查管护人员负责,禁止非运行操作人员进行运行操作。运行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报告。 3.每次运行操作均应填写运行操作记录,及时、真实记录运行操作情况。记录本应放置于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并按月分册存档。 (五)防汛值班值守 1.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时,*方应安排巡查管护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参与水库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 2.防汛值班值守应服从*方、水库主管部门、有管辖权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防汛部门的安排。 五、购买服务期限1年 | 92 | 92 | 2022-09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古田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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