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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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09-02 09:35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备注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一、项目概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略) 人才中心(采购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中标单位(中标方)实时为采购方2022年新增及变更档案提供信息化服务,总数为1200册,其中新增档案700册、变更档案500册,信息化环节包括档案整理装订、基础信息采集和数字化扫描等,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服务期6个月。 1、采购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新增档案和变更档案的移交工作。中标方在项目期限内,需保持人员入驻档案信息化场所并实时对接采购方,每周从采购方领取人事档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档案信息化工作。 2、以上所述1份档案指采购方提供的人事档案中,记载同一人员学历、工作经历、职称等各类信息的所有档案材料的总合,其中新增档案指新接收且未进行信息化的档案;变更档案指已进行信息化,因材料增减、内容变更等原因需二次信息化的档案。 3、中标人应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基础信息录入、数据编目、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装订、设备使用、图像质检、员工工资、验收、档案卷皮及耗材等一切费用。 4、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本项目加工档案数量按采购方日常管理过程(含项目期间)实际产生并提供为准,并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结算。 三、遵循的业务标准及文件要求 1.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文件要求,档案数据实时录入(导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等。 2. 档案整理装订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闽人社文〔2016〕94号)文件要求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编码、注录等手续。 3.数字化扫描应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标准、《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等国家标准及文件。 4.其他: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遵循《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国家规范法规。992022-09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09-02 09:35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备注
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一、项目概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略) 人才中心(采购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中标单位(中标方)实时为采购方2022年新增及变更档案提供信息化服务,总数为1200册,其中新增档案700册、变更档案500册,信息化环节包括档案整理装订、基础信息采集和数字化扫描等,地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服务期6个月。 1、采购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新增档案和变更档案的移交工作。中标方在项目期限内,需保持人员入驻档案信息化场所并实时对接采购方,每周从采购方领取人事档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档案信息化工作。 2、以上所述1份档案指采购方提供的人事档案中,记载同一人员学历、工作经历、职称等各类信息的所有档案材料的总合,其中新增档案指新接收且未进行信息化的档案;变更档案指已进行信息化,因材料增减、内容变更等原因需二次信息化的档案。 3、中标人应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基础信息录入、数据编目、整理、扫描、数字化加工、装订、设备使用、图像质检、员工工资、验收、档案卷皮及耗材等一切费用。 4、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本项目加工档案数量按采购方日常管理过程(含项目期间)实际产生并提供为准,并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结算。 三、遵循的业务标准及文件要求 1.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文件要求,档案数据实时录入(导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等。 2. 档案整理装订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闽人社文〔2016〕94号)文件要求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编码、注录等手续。 3.数字化扫描应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标准、《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44号)等国家标准及文件。 4.其他: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遵循《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国家规范法规。992022-09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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