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2022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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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2022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2022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第二师24团、24团东片区供热中心及附属设施运营维护项目对第二师24团、24团东片供热中心及附属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委托管理服务事项:1、供热中心供热锅炉、 (略) 及环保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2、供暖期间锅炉运行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台账建立、资料收集和管理;3、保证24团、24团东片区供热中心在供热期间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即:颗粒物排放值不超过80mg/m3、二氧化硫排放值不超过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值不超过400mg/m3);4、供热中心在运行期间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预防大气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2022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1第二师24团、24团东片区供热中心及附属设施运营维护项目对第二师24团、24团东片供热中心及附属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委托管理服务事项:1、供热中心供热锅炉、 (略) 及环保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2、供暖期间锅炉运行及相关环保设施的台账建立、资料收集和管理;3、保证24团、24团东片区供热中心在供热期间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即:颗粒物排放值不超过80mg/m3、二氧化硫排放值不超过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值不超过400mg/m3);4、供热中心在运行期间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预防大气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2022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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