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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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 [C]服务 | 一、运维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一)运维服务招标站点基本情况 为确保罗源县域内4个站点(罗源县环保局、罗源一中、滨海新城、金港工业区)继续规范运行,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拟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开展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工作,招标采购工作包含的具体环境空自动站站点基本情况如下: 表1 开展运维招标采购站点仪器基本情况汇总表 站点名称(地址) 监测参数 型号 现有仪器品牌 投入使用时间 站点属性 滨海新城 SO2 43i (略) (热电) 2014 省控 CO 48i NO-* 42i O3 49i PM10 5030SHARP1405 PM2.5 1405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 LUFFT 罗源环保局、罗源一中、金港工业区 SO2 AQMS-500 聚光科技(杭州) (略) 2013 省控(罗源环保局、罗源一中)、县控(金港工业区) CO AQMS-400 NO-* AQMS-600 O3 AQMS-300 PM10 BPM-200 PM2.5 BPM-200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 LUFFT (二)招标项目运维服务的起止时限 本次招标采购运维服务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维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三)运维服务工作的执行标准依据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空气 (略) 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国家环境空气 (略) 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及其它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配备具备省级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 (四)对运维服务工作总体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单个站点的设备数据获取率高于 90%,单站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 中标方需确保数据真实,监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斜率/K 值、K0值、截距、灵敏度等)应与仪器说明书要求和系统安装验收时的设置值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中标人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运营的各空气站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各空气站数据、档案或有关材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科学研究、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违反保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依法追究运维机构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人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若因省、市上收统一运维或其他原因使站点无法运维,则按实际有效运维天数结算费用。 (五)运维服务费所包含的项目内容 中标人承担的有关费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站房运行所需的电费、水费、宽带费用等。 运营期间所有仪器设备、站房损坏(自然损坏除外)均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运维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由中标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运维费中。中标方必须能为该运营服务项目提供不少于1辆专用车辆,需派遣至少1名运维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场所工作,并在罗源县本地办公驻点,保证1小时电话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 (六)运维工作移交的时限、移交方式要求 委托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运行工作计划;委托合同生效10天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同前一期运维中标方进行现场仪器设备与运维资料的交接,无特殊情况交接工作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49 | 49 | 2022-10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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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 | [C]服务 | 一、运维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一)运维服务招标站点基本情况 为确保罗源县域内4个站点(罗源县环保局、罗源一中、滨海新城、金港工业区)继续规范运行,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拟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开展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采购工作,招标采购工作包含的具体环境空自动站站点基本情况如下: 表1 开展运维招标采购站点仪器基本情况汇总表 站点名称(地址) 监测参数 型号 现有仪器品牌 投入使用时间 站点属性 滨海新城 SO2 43i (略) (热电) 2014 省控 CO 48i NO-* 42i O3 49i PM10 5030SHARP1405 PM2.5 1405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 LUFFT 罗源环保局、罗源一中、金港工业区 SO2 AQMS-500 聚光科技(杭州) (略) 2013 省控(罗源环保局、罗源一中)、县控(金港工业区) CO AQMS-400 NO-* AQMS-600 O3 AQMS-300 PM10 BPM-200 PM2.5 BPM-200 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 LUFFT (二)招标项目运维服务的起止时限 本次招标采购运维服务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维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三)运维服务工作的执行标准依据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空气 (略) 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国家环境空气 (略) 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及其它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配备具备省级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 (四)对运维服务工作总体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单个站点的设备数据获取率高于 90%,单站数据质控合格率必须高于80%。 中标方需确保数据真实,监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包括斜率/K 值、K0值、截距、灵敏度等)应与仪器说明书要求和系统安装验收时的设置值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中标人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运营的各空气站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各空气站数据、档案或有关材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科学研究、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违反保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依法追究运维机构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人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若因省、市上收统一运维或其他原因使站点无法运维,则按实际有效运维天数结算费用。 (五)运维服务费所包含的项目内容 中标人承担的有关费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站房运行所需的电费、水费、宽带费用等。 运营期间所有仪器设备、站房损坏(自然损坏除外)均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运维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由中标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运维费中。中标方必须能为该运营服务项目提供不少于1辆专用车辆,需派遣至少1名运维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场所工作,并在罗源县本地办公驻点,保证1小时电话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 (六)运维工作移交的时限、移交方式要求 委托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运行工作计划;委托合同生效10天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同前一期运维中标方进行现场仪器设备与运维资料的交接,无特殊情况交接工作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49 | 49 | 2022-10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罗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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