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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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68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级补助、区自筹和供水企业承担。招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将为苗庄镇、板桥镇、廉庄镇、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俵口镇、宁河镇、造*城镇、潘庄镇、芦台街道、桥北街道12个街镇范围内145家企事业单位及畜牧养殖户(有取水许可证的)采取新建PE输水管线,将自来水引入用水户,实现水源转换。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DXSYCSYZHSG/HT-2022-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200PE给水管道、DN160PE给水管道、DN110PE给水管道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9年~2022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 (略) 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永安大厦A座2门703室

联 系 人:高健、王茜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2年9月7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刘国娥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68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级补助、区自筹和供水企业承担。招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将为苗庄镇、板桥镇、廉庄镇、岳龙镇、东棘坨镇、丰台镇、俵口镇、宁河镇、造*城镇、潘庄镇、芦台街道、桥北街道12个街镇范围内145家企事业单位及畜牧养殖户(有取水许可证的)采取新建PE输水管线,将自来水引入用水户,实现水源转换。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宁河区(苗庄、板桥镇等相关街镇)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DXSYCSYZHSG/HT-2022-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DN200PE给水管道、DN160PE给水管道、DN110PE给水管道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9年~2022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 (略) 107号

联 系 人:戴亚玲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 (略) 永安大厦A座2门703室

联 系 人:高健、王茜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2年9月7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刘国娥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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