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意向
淮北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农业农村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项目招标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 | 根据《 (略) 2022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月度“赛马”机制考核评价办法》(淮农工组〔2022〕15号)、《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月度“赛马”机制考核方案》等文件,2022年9月—12月, (略) 23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一次考核评估,本年度共计4次。具体任务如下: 1、考核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度考核评分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 (略) 23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分别考核1个行政村(推荐村),对该行政村所辖全部自然村进行测评,另外再分别抽取1个被推荐行政村之外的自然村同步开展测评,每个自然村入户调查不少于5户。服务期内累计考核行政村(包括所辖全部自然村)92村次、自然村92村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清洁村庄环境,实现六清一拆”“ (略) ,实现四净两规范”“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台账、排查整改、管护服务”等4类指标。 2、考核评估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省级(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月度考核评分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每月对承担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16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分别考核 (略) 级中心村,每个中心村入户调查不少于10户。服务期内累计考核美丽乡村中心村64村次。省级中心村主要考核10项指标,市级中心村考核5项指标。 3、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自10月份起,每月对上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依据问题整改率计算各镇(涉农街道、开发区)附加得分。 4、提交考核评估资料。根据现场查看、实地调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价意见,并对各镇、村(行政村、自然村、中心村)分别进行评分。每月25日前, (略) 农业农村局反馈评价意见、评分结果和依据,并提交考核评估报告(主要包括总体评价、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 | *元 | 2022年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农业农村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项目招标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月度“赛马”考核服务 | 根据《 (略) 2022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月度“赛马”机制考核评价办法》(淮农工组〔2022〕15号)、《 (略)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月度“赛马”机制考核方案》等文件,2022年9月—12月, (略) 23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一次考核评估,本年度共计4次。具体任务如下: 1、考核评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度考核评分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 (略) 23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分别考核1个行政村(推荐村),对该行政村所辖全部自然村进行测评,另外再分别抽取1个被推荐行政村之外的自然村同步开展测评,每个自然村入户调查不少于5户。服务期内累计考核行政村(包括所辖全部自然村)92村次、自然村92村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清洁村庄环境,实现六清一拆”“ (略) ,实现四净两规范”“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台账、排查整改、管护服务”等4类指标。 2、考核评估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省级(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月度考核评分表》,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每月对承担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16个镇(涉农街道、开发区)分别考核 (略) 级中心村,每个中心村入户调查不少于10户。服务期内累计考核美丽乡村中心村64村次。省级中心村主要考核10项指标,市级中心村考核5项指标。 3、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自10月份起,每月对上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依据问题整改率计算各镇(涉农街道、开发区)附加得分。 4、提交考核评估资料。根据现场查看、实地调查、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价意见,并对各镇、村(行政村、自然村、中心村)分别进行评分。每月25日前, (略) 农业农村局反馈评价意见、评分结果和依据,并提交考核评估报告(主要包括总体评价、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 | *元 | 2022年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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