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0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济南高新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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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0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济南高新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09(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09(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济南高新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1. (略) 检不少于8次(含夜间4次),每月检测在用车不少于1500辆,全年不低于*辆。2.以国二及以下排放阶 (略) 机械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80台次。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每月完善检查、检测电子台账,现场拍摄机械照片并审核机械环保代码、发动机型式核准号、发动机出厂编号、机械出厂编号/PIN码和排放阶段, (略) 。每月完善《山 (略) 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表。3.在高新分局联合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辖区内货车、渣土车集 (略) 段持续 (略) 检工作时,配合相关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实行24小时待命,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完成有关工作。4.协助开展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和柴油车停放地抽检,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系统、加 (略)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5.每 (略) 机动车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数据、停放地抽检数据、 (略) 移动机械检查检测数据,每 (略) 机动车中心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远程监管、区县远程现场重点车型监管月报表,每 (略) 机动车中心加油站和油罐车检查情况。6.实时响应安排其他工作。

36.79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2

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运维第三方服务项目

(一)提供技术支持熟悉*、*、HJ 1013-2018、《 (略)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联网、验收与备案技术要求》(试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HJ 353-2019、HJ 354-2019、HJ 355-2019、HJ 356-2019、HJ 477-2009、HJ 212-2017、DB37/T 4011—2020和DB37/T 4079—2020等有关烟气、水、挥发性有机物、数据传输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二)配合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协助高新分局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现场端建设、运维情况、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情况、排放标准或技术参数设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支持。每季度现场检查企业数不得少于高 (略) 企业数的25%,每年100%全覆盖,对发现问题进行统计汇总,配合分局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对企业及运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按要求协助组织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按时完 (略) 。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档案。 三)开展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档案,建立相关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一企一档”。按要求完成上级和分局安排的有关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信息等资料统计工作,协助分局处理企业及运维单位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方面的来文。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审核并归档高新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季度比对报告。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审核企业设备故障和停产信息,规范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及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4.2平台)数据标记。协助分局完成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反馈工作。协助调度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按时完成安装、验收、联网工作,指导 (略) 上备案,并审核收录企业的备案信息。协助分局调度企业完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待办工单的处理。协助企业完成重点污染源视 (略) 工作,每日查看高新区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在线情况,及时协调企业处理视频监控掉线的问题。协助分局做好固定污染源监测(运维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协调企业及运维单位处理任务执行状态未执行,运维合同到期等异常情况。协助分局完成重点排污单位 (略) 重点监管企业严重超标查处情况反馈。通过管理,使得重点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月均有效

33.35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3

济南高新区监督性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一)工作内容1.按照《2022年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附件1)要求开展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按照《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协助编制《2023年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监测。3.2022年济南高新区环境质量半年简报、年简报和年报,按要求时限完成讨论、征求意见和编制工作。4.监测项目及数据质控审核,及录入E-LIMS系统及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VPN系统。5.对夜间施工噪声监测、投诉举报、各级督察交办问题开展应急监测。

136.02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签订后合同后一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09月09日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09(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09(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济南高新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1. (略) 检不少于8次(含夜间4次),每月检测在用车不少于1500辆,全年不低于*辆。2.以国二及以下排放阶 (略) 机械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80台次。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每月完善检查、检测电子台账,现场拍摄机械照片并审核机械环保代码、发动机型式核准号、发动机出厂编号、机械出厂编号/PIN码和排放阶段, (略) 。每月完善《山 (略) 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表。3.在高新分局联合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辖区内货车、渣土车集 (略) 段持续 (略) 检工作时,配合相关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实行24小时待命,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完成有关工作。4.协助开展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和柴油车停放地抽检,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系统、加 (略)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5.每 (略) 机动车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数据、停放地抽检数据、 (略) 移动机械检查检测数据,每 (略) 机动车中心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远程监管、区县远程现场重点车型监管月报表,每 (略) 机动车中心加油站和油罐车检查情况。6.实时响应安排其他工作。

36.79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2

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运维第三方服务项目

(一)提供技术支持熟悉*、*、HJ 1013-2018、《 (略)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联网、验收与备案技术要求》(试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HJ 353-2019、HJ 354-2019、HJ 355-2019、HJ 356-2019、HJ 477-2009、HJ 212-2017、DB37/T 4011—2020和DB37/T 4079—2020等有关烟气、水、挥发性有机物、数据传输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二)配合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协助高新分局对排污单位、运营单位现场端建设、运维情况、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情况、排放标准或技术参数设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支持。每季度现场检查企业数不得少于高 (略) 企业数的25%,每年100%全覆盖,对发现问题进行统计汇总,配合分局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对企业及运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按要求协助组织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按时完 (略) 。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档案。 三)开展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档案,建立相关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一企一档”。按要求完成上级和分局安排的有关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信息等资料统计工作,协助分局处理企业及运维单位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方面的来文。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审核并归档高新区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季度比对报告。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审核企业设备故障和停产信息,规范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及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4.2平台)数据标记。协助分局完成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反馈工作。协助调度企业自动监控设备按时完成安装、验收、联网工作,指导 (略) 上备案,并审核收录企业的备案信息。协助分局调度企业完成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待办工单的处理。协助企业完成重点污染源视 (略) 工作,每日查看高新区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在线情况,及时协调企业处理视频监控掉线的问题。协助分局做好固定污染源监测(运维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协调企业及运维单位处理任务执行状态未执行,运维合同到期等异常情况。协助分局完成重点排污单位 (略) 重点监管企业严重超标查处情况反馈。通过管理,使得重点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月均有效

33.35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3

济南高新区监督性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一)工作内容1.按照《2022年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附件1)要求开展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按照《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协助编制《2023年济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监测。3.2022年济南高新区环境质量半年简报、年简报和年报,按要求时限完成讨论、征求意见和编制工作。4.监测项目及数据质控审核,及录入E-LIMS系统及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VPN系统。5.对夜间施工噪声监测、投诉举报、各级督察交办问题开展应急监测。

136.02

2022年10月

完成时间:签订后合同后一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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