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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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采购计划

(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提升单位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及管理规范工作,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聘请1 家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本单位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工作,开展“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项目,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对所有权属于我单位的固定资产复查盘点登记,做到账、卡、物相应相符,并对采购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清理核对、补充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权落实,现场盘点后要求使用人或者责任人签字确认实物清盘结果。

(二)供应商在进行现场实盘清盘环节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进行,需对每一固定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相片需和实物对应。制作二维码资产管理标签张贴到每一个实物资产,并逐一扫码登记,为后续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三)对实物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残损、闲置的固定资产协助我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包含报废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搬运费、回收费)。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固定资产处置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调整。

(四)盘点结束提供账实相符台账、盘亏报告表、盘盈报告表、资产明细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供应商需提供一年的日常运维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元。

(二)资金来源:2022年初预算“事业综合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有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服务相关经验;

(七)各投标单位自行指定投标方案。

六、目标要求

(一)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日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借助二维码技术,以实物固定资产管理为基础,通过对实物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减少手工查找、记录、比对、分析等复杂的操作。

(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账、卡、物不符,固定资产不明设备不清,闲置浪费、虚增资产和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利用二维码技术输入速度快、可靠性高、采集信息量大、灵活使用等优点,实现固定资产实物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化。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及根据2022年固定资产管理内容,针对性完善往年数据更新、加强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并及时跟进完善相关工作的服务内容,按照财政要求及单位管理制度,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及报废资产后续处置相关工作服务以及项目盘点数据的电子化存储。

七、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阳 0871-*、孙玥0871-*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

九、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提升单位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及管理规范工作,根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聘请1 家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本单位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工作,开展“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项目,编制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对所有权属于我单位的固定资产复查盘点登记,做到账、卡、物相应相符,并对采购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清理核对、补充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权落实,现场盘点后要求使用人或者责任人签字确认实物清盘结果。

(二)供应商在进行现场实盘清盘环节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进行,需对每一固定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相片需和实物对应。制作二维码资产管理标签张贴到每一个实物资产,并逐一扫码登记,为后续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三)对实物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残损、闲置的固定资产协助我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包含报废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搬运费、回收费)。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固定资产处置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调整。

(四)盘点结束提供账实相符台账、盘亏报告表、盘盈报告表、资产明细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供应商需提供一年的日常运维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元。

(二)资金来源:2022年初预算“事业综合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有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服务相关经验;

(七)各投标单位自行指定投标方案。

六、目标要求

(一)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日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借助二维码技术,以实物固定资产管理为基础,通过对实物固定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减少手工查找、记录、比对、分析等复杂的操作。

(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账、卡、物不符,固定资产不明设备不清,闲置浪费、虚增资产和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利用二维码技术输入速度快、可靠性高、采集信息量大、灵活使用等优点,实现固定资产实物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化。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及根据2022年固定资产管理内容,针对性完善往年数据更新、加强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并及时跟进完善相关工作的服务内容,按照财政要求及单位管理制度,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及报废资产后续处置相关工作服务以及项目盘点数据的电子化存储。

七、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阳 0871-*、孙玥0871-*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

九、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


(略)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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