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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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6号)精神,结合实际, (略) 凤台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区位于凤台县城关镇山赵社区北部800米,总面积3.70hm2(合55.50亩)。治理项目在结合现有地形地貌基础上,采用边坡危岩清理、场地平整、底盘覆绿及防护、警示、监测等工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费用171.*元,计划实施周期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消除治理区地质灾害隐患和安全威胁、消除视觉污染,恢复生态地质环境。 * 2022年11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芦塘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6号)>的通知》(淮自然资规函【2022】24号)通知精神,本项目需要治理的矿山为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矿山,治理区面积约5.20公顷(约合78亩),是早期当地居民乱采盗采形成的采石塘口,其责任主体灭失。治理区位于城关镇芦塘村,是2008年前已关闭无主废弃矿山,治理责任主体为凤台县人民政府。通过恢复治理,消除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消除视觉污染;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盘活矿区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后备土地资源;通过植树造林、栽花种草,修复与改善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 * 2022年11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3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6号)精神,结合实际, (略) 凤台经济开发区山赵村废弃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治理区位于凤台县城关镇山赵社区北部800米,总面积3.70hm2(合55.50亩)。治理项目在结合现有地形地貌基础上,采用边坡危岩清理、场地平整、底盘覆绿及防护、警示、监测等工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费用171.*元,计划实施周期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消除治理区地质灾害隐患和安全威胁、消除视觉污染,恢复生态地质环境。 * 2022年11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芦塘村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依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6号)>的通知》(淮自然资规函【2022】24号)通知精神,本项目需要治理的矿山为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矿山,治理区面积约5.20公顷(约合78亩),是早期当地居民乱采盗采形成的采石塘口,其责任主体灭失。治理区位于城关镇芦塘村,是2008年前已关闭无主废弃矿山,治理责任主体为凤台县人民政府。通过恢复治理,消除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消除视觉污染;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盘活矿区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后备土地资源;通过植树造林、栽花种草,修复与改善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 * 2022年11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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