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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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 招标预告

关于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南澳河、三溪河、西边洋河、正陇水水质监测,每条河3个点位,其中南澳河两周一次,其它河流每月一次。监测按照国家黑臭水体有关标准执行(氨氮、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测分析的单位。

(2)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根据需要选取,共11个点位,检测COD、氨氮、总磷、溶解氧,每月检测一次。

(3)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水质监测。

(4)编制新区河流雨季监测方案,选取10条主要河流,检测COD、氨氮、总磷,每条河流选取3个点位,全年每个点位检测6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结束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水务局

地址: (略) 大鹏新区 (略) 1号4号楼

联系人: 赵利杰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ttp://**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度大鹏新区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南澳河、三溪河、西边洋河、正陇水水质监测,每条河3个点位,其中南澳河两周一次,其它河流每月一次。监测按照国家黑臭水体有关标准执行(氨氮、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测分析的单位。

(2)小微水体水质监测,根据需要选取,共11个点位,检测COD、氨氮、总磷、溶解氧,每月检测一次。

(3)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水质监测。

(4)编制新区河流雨季监测方案,选取10条主要河流,检测COD、氨氮、总磷,每条河流选取3个点位,全年每个点位检测6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结束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大鹏新区水务局

地址: (略) 大鹏新区 (略) 1号4号楼

联系人: 赵利杰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ttp://**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备注:
一、根据《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 (略)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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