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项目意向用地(地块三)土方平整工程监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园项目意向用地(地块三)土方平整工程监理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略) 广州 (略) 通过
2广东 (略) 通过
3广东 (略) 通过
4广州 (略) 通过
5广州筑正 (略) 通过
6广东 (略)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贺工
  • 联系电话: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略) 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30号四楼
  • 招标人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2022年10月15日
  •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doc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略) 广州 (略) 通过
2广东 (略) 通过
3广东 (略) 通过
4广州 (略) 通过
5广州筑正 (略) 通过
6广东 (略)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贺工
  • 联系电话:02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略) 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30号四楼
  • 招标人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2022年10月15日
  •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