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向
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向
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向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安全巡查。组织专家定期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开展安全巡查,掌握我省辖区内医疗卫生行业工作实际、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2.卫生监督专项飞行检查。根据辖区内卫生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飞行检查,发现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存在的各类乱象,有效防范和降低卫生执法监督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权益。
3.卫生执法区域分析工作评估。根据安全巡查、专项飞行检查结果,梳理了目前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点、薄弱点,作为确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内容的依据,实现精准治理,靶向发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具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资质与条件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含卫生健康科研管理和评价指导、人才评价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政策研究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资源、人员和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要求,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该单位连续多年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安全巡查、专项飞行检查等工作并开展检查结果评价和分析,构建了全省卫生健康区域巡查的档案库、数据库及专业人才库,除现状分析外,还可开展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若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卫生监督安全巡查工作的专业化、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上城区河坊街6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监督局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下 (略) 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向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全省卫生监督安全巡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件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安全巡查。组织专家定期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开展安全巡查,掌握我省辖区内医疗卫生行业工作实际、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2.卫生监督专项飞行检查。根据辖区内卫生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飞行检查,发现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存在的各类乱象,有效防范和降低卫生执法监督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权益。
3.卫生执法区域分析工作评估。根据安全巡查、专项飞行检查结果,梳理了目前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点、薄弱点,作为确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内容的依据,实现精准治理,靶向发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具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资质与条件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含卫生健康科研管理和评价指导、人才评价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政策研究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资源、人员和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要求,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该单位连续多年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安全巡查、专项飞行检查等工作并开展检查结果评价和分析,构建了全省卫生健康区域巡查的档案库、数据库及专业人才库,除现状分析外,还可开展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若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卫生监督安全巡查工作的专业化、连续性和数据的安全性,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上城区河坊街6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监督局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下 (略) 21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