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前期费
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前期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前期费 | 采购内容:拟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用于安康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本项目采购工作预计2022年开始执行。根据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规定,使用该组织贷款采购的工程、货物应遵循其《采购指南;主要功能或目标: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根据贷款赠款项目实际需求,提供亚投行采购计划涉及的采购代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需满足的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的业务内容可以从事国际金融组织项目招标业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 (略) 的信息);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完整的一个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采购代理业务。3.4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500.00 | 2022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前期费 | 采购内容:拟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用于安康城东新区绿色低碳环境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本项目采购工作预计2022年开始执行。根据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规定,使用该组织贷款采购的工程、货物应遵循其《采购指南;主要功能或目标: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根据贷款赠款项目实际需求,提供亚投行采购计划涉及的采购代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需满足的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的业务内容可以从事国际金融组织项目招标业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当日中国 (略) 的信息);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完整的一个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采购代理业务。3.4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500.00 | 2022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