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造甲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记账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2023年造甲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记账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不公开,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 (略) 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 (略) 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1、采购编号:ZJXZXCG*
2、服务内容:按发包人要求完成13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记账业务,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要求》。
5、服务地点:长丰县造*乡
6、发包金额:不超过*元
7、相关规则:根据所提交的自荐材料内容及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综合参考价格等相关条件,择优选用。
8、付款方式:7月底前付款50%,次年凭证、账簿、报表完成交接后付清余款。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法人具备中级经济师;
3、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四、自荐材料提交
1、自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资质、业绩复印件,以上 (略) 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现场查验原件:
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业绩材料原件,因疫情原因线上报名或快递报名材料的,原件后验。
五、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4:3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造*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办公室(请遵照防疫政策,建议线上提交)
3、材料线上方式提交:*@*26.com
采购人:高所长159 5692 6778
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孙主任182 5516 3035
4、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服务需求及要求一、服务内容:
1、建立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体系;
2、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业务票据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3、编制财务报表;
4、协助*方接受上级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检查工作;
5、接受*方日常基础财务咨询。
二、服务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三、质量要求:
1、按《长丰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
2、妥善保管*方的所有会计资料,造成资料丢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对工作中涉及到的会计资料、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
(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2020〕837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合财购〔2021〕825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不公开,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二)采购流程:1、 (略) 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2、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3、 (略) 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二、采购内容1、采购编号:ZJXZXCG*
2、服务内容:按发包人要求完成13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记账业务,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要求》。
5、服务地点:长丰县造*乡
6、发包金额:不超过*元
7、相关规则:根据所提交的自荐材料内容及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综合参考价格等相关条件,择优选用。
8、付款方式:7月底前付款50%,次年凭证、账簿、报表完成交接后付清余款。
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法人具备中级经济师;
3、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四、自荐材料提交
1、自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资质、业绩复印件,以上 (略) 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交后不退。
(二)现场查验原件:
递交书面自荐材料时现场查验联系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业绩材料原件,因疫情原因线上报名或快递报名材料的,原件后验。
五、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下午14:30之前
2、材料递交地点:造*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办公室(请遵照防疫政策,建议线上提交)
3、材料线上方式提交:*@*26.com
采购人:高所长159 5692 6778
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孙主任182 5516 3035
4、评价小组会商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择期举行,会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结果。
造*乡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服务需求及要求一、服务内容:
1、建立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体系;
2、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业务票据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3、编制财务报表;
4、协助*方接受上级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检查工作;
5、接受*方日常基础财务咨询。
二、服务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三、质量要求:
1、按《长丰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
2、妥善保管*方的所有会计资料,造成资料丢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对工作中涉及到的会计资料、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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