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商用密码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商用密码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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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建设项目 | 为完成省委密码领导小组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密码应用创新的任务,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商用密码应用体系设计》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商用密码应用体系建设指南》,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秉承“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由易到难。2023年需完成第二阶段建设: 主要内容:在“第一阶段”的建设基础上, (略) 生态环境应用系统的商用密码技术的应用范围,使用商用密码技术对生态环境系统业务数据内容及操作过程进行数字签名,对关键证据进行电子签章; (略) 生态环境业务信息系统应用需求,对“第一阶段”建设的“ (略) ”进行密码功能和密码性能扩容,在这一阶段还要使用商用密码技术来保障关键敏感数据内容的传输安全,做到密文传输。 主要对接改造的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OA系统,环境质量评价系统。主要扩展的密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商用密码技术的对象存储软件子系统、被监管子系统扩展、数据门户子系统;增加商用密码技术应用场景展示系统(数据驾驶舱)。 | 300 | 2022年11月 | |
2 | 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更新与移位项目 | 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是原海洋与渔业局于2014年建设,设备超出使用年限,需安排更新。 同时为配合亚运会,需调整沿东浮标到象山海域,需安排通航安全评估和设备移位。 | 195 | 2022年11月 | |
3 | (略) 省级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收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通知》(浙环函〔2020〕302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的《浙江省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环监函〔2021〕12号)技术要求, (略) 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包括省控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事权上收自动监测站包括两部分:一是省控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共计26个,其中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1个,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5个(其中宁钢站为国控替代、保税区站未建,实际运维13个)。二是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共计15个,其中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13个,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2个。 另有西坞、五乡2个生态补偿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西坞、五乡、城山渡3个流量站需完成全年运维,同时完成2个水站运维检查。 | 871 | 2022年11月 | |
4 | (略)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 | (略) 8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购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 (略) 控以上断面66个、入海河流和生态补偿断面15个,采用第三方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服务期限7年。2020年完成第一轮3年服务采购。2023年需要启动第二轮采购,一次采购三年的数据服务。 | 810 | 2022年11月 | |
5 | (略)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检查 | 《 (略)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计划》作为《全 (略) 河道水环境整治“控源”行动方案》的子方案之一, (略) 建设285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根据事权,其中81个断面( (略) 控以上断面、入海河流和生态补偿)由市级安排资金购买服务。为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信,需要采购运维检查服务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把关。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经费*元,为经常性项目。2021年,市控断面调整为94个,2022年完成新增水站建设,以 (略) 级事权。 其中81个水站运维检查2020年12月开始第一个三年采购周期,需要从2023年12月接续。13个新加入水站运维检查从2023年1月开始。 | 54 | 2022年11月 | |
6 | 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 根据国家、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任务,开展宁波所辖海域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12套1年的运维管理。2022年安排前10个月 | 203 | 2022年11月 | |
7 | “甬有碧水”攻坚行动水质自动监测及综合服务项目 |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28号),切实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 (略)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甬江、奉化江及姚江三江166条支流水质自动站建设并配套开展综合服务。 为弥补手工监测的不足,对各监测点位进行实时监测,水质自动站主要由水质分析单元、采水单元、配水单元、数据采集控制传输单元、辅助单元和站房等组成,主要监测指标为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常规五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为发挥水质监测数据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效果,剖析三江一级支流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服务内容包括基于卫星遥感、无人船走航、人工踏勘等技术手段的水环境问题排查,污染溯源工作,水质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水环境健康评估。项目计划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23年完成四通一平建设和数据购买服务采购。2023年安排首年资金的80%作为启动资金。 | 3054 | 2022年11月 | |
8 | 美丽海湾生态状况评估监测项目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2号)要求,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生物体质量监测、海滩垃圾监测、海水浴场监测, (略) 海洋环境改善。 项目围绕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和美丽海湾建设评估需求,通过定期开展评估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掌握“十四五” (略) 海湾环境质量状况,为评估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提供基础资料。 本项目与“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建设内容不重复,其中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生物体质量监测原项目不包含;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内容在原有37个监测点位基础上增加20个点位以更好覆盖近岸区域,海滩垃圾监测增加6个海滩,海水浴场监测在基础上新增3个点位,本项目只承担增加的点位监测费用。 | 270 | 2022年11月 | |
9 | 卫星遥感环境监管项目 | 本项目 (略) 的主要环境问题,前期拟从入河排污口排查、河流水质遥感监测、城乡黑臭水体遥感监测、河湖缓冲带遥感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智能”监管服务、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前体物和VOCs高值区监管、固体废物遥感监管、污染地块遥感监管、生态红线遥感监管等9个方面开展卫星遥感环境监管工作。卫星遥感环境监管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应用方面在不断研究和拓展,后续,将随着应用不断成熟,逐步拓面增项。2023年针对其中2-3个重点领域展开详查 | 1200 | 2022年11月 | |
10 | 生态 (略) 安全设备购置 |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 (略) 生态环境局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浙环函[2022]71号)文件第71条第4项推进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按“浙江省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提升方案”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1〕286号),要求各地需“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属地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建设”。其中,我市需完成生态环境 (略) 级主干节点建设和监测终端子站接入工作。建设内容:主干节点包括 (略) 关、违规外联扫描系统、零信任系统和终端安全软件(中心端)。子站包括每 (略) 关、自安全交换机和终端安全软件(客户端)。此次 (略) 建设,子站包括:市控以上水站94,饮用水源地13,甬有碧水考核的县控水站34,国控气站8,市控气站4,重点工业园区气站14,物流通道气站6,上传部里的乡镇站20。扣除2022年安装的5个水站。共计168个子站。 | 623 | 2022年11月 |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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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建设项目 | 为完成省委密码领导小组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密码应用创新的任务,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商用密码应用体系设计》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商用密码应用体系建设指南》,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秉承“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由易到难。2023年需完成第二阶段建设: 主要内容:在“第一阶段”的建设基础上, (略) 生态环境应用系统的商用密码技术的应用范围,使用商用密码技术对生态环境系统业务数据内容及操作过程进行数字签名,对关键证据进行电子签章; (略) 生态环境业务信息系统应用需求,对“第一阶段”建设的“ (略) ”进行密码功能和密码性能扩容,在这一阶段还要使用商用密码技术来保障关键敏感数据内容的传输安全,做到密文传输。 主要对接改造的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OA系统,环境质量评价系统。主要扩展的密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商用密码技术的对象存储软件子系统、被监管子系统扩展、数据门户子系统;增加商用密码技术应用场景展示系统(数据驾驶舱)。 | 300 | 2022年11月 | |
2 | 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更新与移位项目 | 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是原海洋与渔业局于2014年建设,设备超出使用年限,需安排更新。 同时为配合亚运会,需调整沿东浮标到象山海域,需安排通航安全评估和设备移位。 | 195 | 2022年11月 | |
3 | (略) 省级环境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收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通知》(浙环函〔2020〕302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的《浙江省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环监函〔2021〕12号)技术要求, (略) 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包括省控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事权上收自动监测站包括两部分:一是省控及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共计26个,其中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11个,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5个(其中宁钢站为国控替代、保税区站未建,实际运维13个)。二是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共计15个,其中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13个,省控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站2个。 另有西坞、五乡2个生态补偿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西坞、五乡、城山渡3个流量站需完成全年运维,同时完成2个水站运维检查。 | 871 | 2022年11月 | |
4 | (略)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 | (略) 8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购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 (略) 控以上断面66个、入海河流和生态补偿断面15个,采用第三方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服务期限7年。2020年完成第一轮3年服务采购。2023年需要启动第二轮采购,一次采购三年的数据服务。 | 810 | 2022年11月 | |
5 | (略)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检查 | 《 (略)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计划》作为《全 (略) 河道水环境整治“控源”行动方案》的子方案之一, (略) 建设285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根据事权,其中81个断面( (略) 控以上断面、入海河流和生态补偿)由市级安排资金购买服务。为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信,需要采购运维检查服务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把关。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经费*元,为经常性项目。2021年,市控断面调整为94个,2022年完成新增水站建设,以 (略) 级事权。 其中81个水站运维检查2020年12月开始第一个三年采购周期,需要从2023年12月接续。13个新加入水站运维检查从2023年1月开始。 | 54 | 2022年11月 | |
6 | 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 根据国家、省海洋生态监测工作任务,开展宁波所辖海域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12套1年的运维管理。2022年安排前10个月 | 203 | 2022年11月 | |
7 | “甬有碧水”攻坚行动水质自动监测及综合服务项目 |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28号),切实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 (略)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甬江、奉化江及姚江三江166条支流水质自动站建设并配套开展综合服务。 为弥补手工监测的不足,对各监测点位进行实时监测,水质自动站主要由水质分析单元、采水单元、配水单元、数据采集控制传输单元、辅助单元和站房等组成,主要监测指标为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常规五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为发挥水质监测数据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效果,剖析三江一级支流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服务内容包括基于卫星遥感、无人船走航、人工踏勘等技术手段的水环境问题排查,污染溯源工作,水质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水环境健康评估。项目计划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23年完成四通一平建设和数据购买服务采购。2023年安排首年资金的80%作为启动资金。 | 3054 | 2022年11月 | |
8 | 美丽海湾生态状况评估监测项目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12号)要求,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生物体质量监测、海滩垃圾监测、海水浴场监测, (略) 海洋环境改善。 项目围绕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和美丽海湾建设评估需求,通过定期开展评估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掌握“十四五” (略) 海湾环境质量状况,为评估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提供基础资料。 本项目与“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建设内容不重复,其中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生物体质量监测原项目不包含;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内容在原有37个监测点位基础上增加20个点位以更好覆盖近岸区域,海滩垃圾监测增加6个海滩,海水浴场监测在基础上新增3个点位,本项目只承担增加的点位监测费用。 | 270 | 2022年11月 | |
9 | 卫星遥感环境监管项目 | 本项目 (略) 的主要环境问题,前期拟从入河排污口排查、河流水质遥感监测、城乡黑臭水体遥感监测、河湖缓冲带遥感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智能”监管服务、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前体物和VOCs高值区监管、固体废物遥感监管、污染地块遥感监管、生态红线遥感监管等9个方面开展卫星遥感环境监管工作。卫星遥感环境监管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应用方面在不断研究和拓展,后续,将随着应用不断成熟,逐步拓面增项。2023年针对其中2-3个重点领域展开详查 | 1200 | 2022年11月 | |
10 | 生态 (略) 安全设备购置 |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 (略) 生态环境局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浙环函[2022]71号)文件第71条第4项推进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按“浙江省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提升方案”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1〕286号),要求各地需“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属地生态环境 (略) 络安全建设”。其中,我市需完成生态环境 (略) 级主干节点建设和监测终端子站接入工作。建设内容:主干节点包括 (略) 关、违规外联扫描系统、零信任系统和终端安全软件(中心端)。子站包括每 (略) 关、自安全交换机和终端安全软件(客户端)。此次 (略) 建设,子站包括:市控以上水站94,饮用水源地13,甬有碧水考核的县控水站34,国控气站8,市控气站4,重点工业园区气站14,物流通道气站6,上传部里的乡镇站20。扣除2022年安装的5个水站。共计168个子站。 | 623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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