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土地成本审核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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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土地成本审核招标预告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2-11-03 11:17|发布单位: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土地成本审核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管理需要,拟对武汉花山 (略) 、武汉左岭 (略) 、 (略) 、武汉光谷中 (略) 等四家公司申报的土地收储成本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土地成本审核报告。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 (略) 的成本结算工作进行跟踪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土地成本审核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提交的土地成本审核报告符合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中标单位需提交的成果文件):本项目需针对武汉花山 (略) 、武汉左岭 (略) 、 (略) 、武汉光谷中 (略) 等四家公司,各提供一份土地成本审核报告,每份报告一式六份。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 (略) 提供审核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成本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土地成本审核须满足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土地成本审核报告。
2.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具有丰富审计经验和会计服务经验,按规定完成土地成本审核报告;(2)项目小组人员:需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准则,按规定完成土地成本审核报告。(3)拟派人员如有增补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土地成本审核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依据、满足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组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2.中标人须制定本项目BM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BM责任人,管理、监督、落实项目安全BM工作,同时要求中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BM责任。
八、建议的付款方式等(最终以采购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为准):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该合同需提交四个土地成本审核报告,每提交一个报告后3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共计60%),四份报告全部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九、除基本资格条件以外,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备财务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十、建议的评分办法(最终以审定的采购文件为准):
无建议。
十一、采购实施时间要求:

十二、其他要求:

70

2022-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22年11月03日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2-11-03 11:17|发布单位: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2年12(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土地成本审核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管理需要,拟对武汉花山 (略) 、武汉左岭 (略) 、 (略) 、武汉光谷中 (略) 等四家公司申报的土地收储成本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土地成本审核报告。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 (略) 的成本结算工作进行跟踪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土地成本审核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略) 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提交的土地成本审核报告符合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中标单位需提交的成果文件):本项目需针对武汉花山 (略) 、武汉左岭 (略) 、 (略) 、武汉光谷中 (略) 等四家公司,各提供一份土地成本审核报告,每份报告一式六份。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 (略) 提供审核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成本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土地成本审核须满足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土地成本审核报告。
2.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具有丰富审计经验和会计服务经验,按规定完成土地成本审核报告;(2)项目小组人员:需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准则,按规定完成土地成本审核报告。(3)拟派人员如有增补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土地成本审核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依据、满足采购人采购目标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组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2.中标人须制定本项目BM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BM责任人,管理、监督、落实项目安全BM工作,同时要求中标人,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BM责任。
八、建议的付款方式等(最终以采购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为准):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该合同需提交四个土地成本审核报告,每提交一个报告后3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共计60%),四份报告全部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九、除基本资格条件以外,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备财务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十、建议的评分办法(最终以审定的采购文件为准):
无建议。
十一、采购实施时间要求:

十二、其他要求:

70

2022-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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